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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沉降防治规划

《2011年—2020年全国地面沉降防治规划》,由国土资源部、水利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等十部委联合编制的中国首部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12年2月20日,据报道,中国首部地面沉降防治规划已获得国务院批复。在全国范围内防治地面沉降已被提上议事日程。

      1   全国地面沉降防治规划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水利(水务)厅(局):

      经国务院批准,国土资源部、水利部于2012年3月2日印发了《全国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全面部署和推进地面沉降防治工作,促进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现就贯彻落实《规划》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1   一、认真学习宣传《规划》,统筹推进贯彻落实


      各地要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规划》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全面把握《规划》的内容和要求,深刻认识地面沉降防治工作对确保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地面沉降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全面推进地面沉降防治工作。密切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理清思路,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把《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2   二、抓紧编制省级规划,把各项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各地要以《规划》为指导,结合实际,编制和完善本省(区、市)地面沉降防治规划。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汾渭盆地等地面沉降灾害较严重或已经显现的地区,要以《规划》为重要依据,编制本省(区、市)地面沉降防治规划。已经编制并发布实施规划的地区,要做好与《规划》的衔接和进一步修改完善工作。重点地区的各省(区、市)省级地面沉降防治规划要在2012年12月底前完成编制或修改工作。省级规划报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审查通过后,由省级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地方各级相关部门在编制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时,应当包括地面沉降防治的内容,并与地面沉降防治专项规划相衔接。

      1.3   三、加强协调联动,构建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


      各地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区域联动、分级负责、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地面沉降防治工作管理体系,确保地面沉降防治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地面沉降灾害严重且地区间相互影响较大的地区,应建立区域地面沉降防治联动机制,整体部署,同步推进相邻地区的地面沉降防治工作。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和汾渭盆地等重点地区的各省(市)应尽快建立地面沉降联防联控机制,组织协调和推进跨省(市)地面沉降防治工作。

      各地要切实履行好地面沉降防治的相关职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积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法制、地震等部门,构建地面沉降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共享平台和防灾减灾应急处置体系,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地面沉降防治的有关工作。

      1.4   四、加强调查监测,健全完善地面沉降监测网络


      调查监测是地面沉降防治的基础工作,调查监测成果是制定防治规划和实施防治工程的科学依据,各地要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把调查监测放在地面沉降防治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安排好。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汾渭盆地等主要地面沉降区,应在总结评估原有工作效果的基础上,加强重点城市和重大工程区的地面沉降调查,增建地面沉降监测站点,健全完善地面沉降监测网络,逐步实现对地面沉降的实时监控。松嫩平原、珠江三角洲、江汉-洞庭湖平原等其它地区,要根据地下水开采井布局和开采规模以及易产生地面沉降的地质条件,部署开展控制性的区域地面沉降调查,并依据地面沉降发展趋势、城市基础设施及重大工程建设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入调查和建设必要的地面沉降监测站点,开展日常监测工作,为地面沉降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1.5   五、严格地下水资源管理,加快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


      各地要按照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抓紧建立本行政区域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全面实行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要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城市建设、矿山开采等建设项目施工和生产需要取用或疏干抽排地下水的,应严格进行水资源论证。要尽快核定并公布地下水禁采和限采范围,在地下水超采区,禁止农业、工业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并逐步削减超采量,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深层承压地下水原则上只能作为应急和战略储备水源。加快建设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完善地下水动态监测站网建设。

      《规划》实施地区要按照地面沉降控沉要求,科学确定规划期内本地区地下水压采目标,落实年度地下水压采计划。同时,要采取综合措施,加快替代水源建设,保障压采地下水后的生活和生产用水需求。

      1.6   六、统筹落实经费,建立地面沉降灾害防治工作投入保障机制


      各地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 394 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和《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会同财政主管部门,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保障机制,根据《规划》确定的任务和本地区地面沉降灾害防治、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的实际,合理安排调查监测和超采治理等经费,并纳入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确保地面沉降防治和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的需要。

      1.7   七、 加强监督检查,保障《规划》实施效果


      各地要建立健全实施《规划》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保证《规划》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汾渭盆地等主要地面沉降区的各省(市)国土资源、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本地区贯彻落实《规划》的进展情况报国土资源部和水利部,其他省(区、市)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作出报告。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将定期组织对各地的《规划》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并予以通报,重要情况将向国务院报告。



      2   全国地面沉降防治规划解读


      在全国,发生地面沉降的城市已经超过50个,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汾渭盆地是其中的“重灾区”

      记者:先问一个大家最为关注的问题,我国的地面沉降形势是一个怎样的情况?是不是已经非常严重了?

      陶庆法:应该说,局部比较严重。地面沉降灾害主要发生在过量开采地下水的平原地区,如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汾渭盆地等地区。就全国而言,地面沉降的程度和范围有进一步发展和扩大的趋势。

      截至2009年的调查与监测结果显示,全国累计地面沉降量超过200毫米的地区达到7.9万平方公里,发生地面沉降的城市超过50个,分布于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陕西、新疆等20多个省(区、市)。

      我国地面沉降最早发生于20世纪20年代的上海市和天津市,到60年代,两市地面沉降灾害已相当严重。70年代起,长江三角洲的苏(州)—(无)锡—常(州)、杭(州)—嘉(兴)—湖(州)等主要城市和河北平原东部地区也相继出现地面沉降。80年代以来,地面沉降范围从城区开始向农村扩展,并伴生地裂缝,地面沉降危害进一步加重。

      如今,长江三角洲地面沉降区累计沉降量超过200毫米的面积已近1万平方公里,其中上海中心城区和江苏无锡等局部地面沉降中心的最大累计沉降量已经超过了2500毫米,苏锡常地区甚至因差异性沉降而出现了地裂缝;华北平原是我国地面沉降连片分布范围最大的地区,累计沉降量大于200毫米的沉降面积达6.2万平方公里,其中天津市和沧州地区局部地面沉降中心最大累计沉降量超过2500毫米;汾渭盆地地面沉降量累计大于200毫米的沉降面积达7000平方公里。

      必须强调的是,地面沉降的发生过程是不可逆的,一旦形成便难以恢复。除此之外,它还具有形成时间长、影响范围广、防治难度大等特点。

      记者:地面沉降是怎样造成的?其主要危害有哪些?

      陶庆法:地面沉降是一种地质灾害。

      具体说,是指由于自然因素或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下松散岩层固结压缩并导致一定区域范围内地面高程降低的地质现象,与我们常说的滑坡、崩塌、泥石流不同,是一种缓变性地质灾害。它的诱因是地下水、地下热水、油气等地下流体资源的开采以及工程建设等人类工程活动,当然,还有地质构造因素,但过量开采地下水是最主要的诱因。

      地面沉降会使地面高程降低,造成城市防汛设施的防御能力降低,沿海城市风暴潮加剧;造成江河桥梁净空减少,内河航运受阻,码头受淹;导致深水井井管抬升、倾斜、甚至脱裂报废。地面不均匀沉降造成建筑物地基下沉,基础和墙体开裂,房屋等建筑物损坏;引发铁路路基、桥梁基础工程不均匀下沉,威胁高铁列车行驶安全。地面沉降还对现有的基础设施,如输排水管道、高架道路、燃气管网、通讯线路等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增大维护成本。

      地面沉降灾害已经且正在给国民经济造成巨大损失,已成为影响我国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记者:这部《全国地面沉降防治规划》恰恰显示了我国政府对地面沉降问题的重视和做好防治工作的决心。

      陶庆法:是的。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地面沉降防治工作,特别是近年来,国务院领导同志曾多次就地面沉降防治问题作出批示。

      2002年10月1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温家宝在国土资源部《关于长江三角洲地区地面沉降防治的调研报告》上批示:“超采地下水造成地面沉降在许多地方呈加剧趋势,已给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带来巨大危害,并成为影响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并采取综合措施加以解决。上海的经验和调研报告提出的建议有普遍意义。”

      2003年7月7日,曾培炎副总理对地面沉降灾害防治工作作出批示:“我国近50个城市发生了地面沉降,严重影响可持续发展,请国土资源部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加强沉降监测,提出防治措施”。

      近十年中,地面沉降防治工作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进展,特别是在地面沉降调查、监测和地下水控采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在许多灾害严重的城市和地区,防治工作已初见成效。

      实施地面沉降调查、地面沉降监测、地下水控采与超采区治理、地面沉降防治技术创新四大工程,使全国地面沉降恶化趋势在十年内得到有效控制

      记者:那《规划》制定的目标应该是针对这些不足拾遗补缺了?请您介绍一下这部“十年规划”的具体目标和整体思路吧。

      陶庆法:总体目标是:查明全国地面沉降灾害现状、发展趋势、形成原因及分布规律,建立重点地区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区域联动的地面沉降防治工作体系;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地面沉降防治与地下水控采技术方法体系。地面沉降防治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地面沉降监测、地下水控采、地面沉降综合防治能力明显提高,地面沉降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防治地面沉降灾害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基本建立。

      《规划》把十年的工作分成了两个阶段。

      近期目标(2011-2015年):完成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汾渭盆地等主要地面沉降区和高速及重载铁路沿线等重大工程区的地面沉降调查,初步建立主要地面沉降区、重点城市及重大工程区的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完成地面沉降区的地下水超采复核,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控制并逐渐压缩地下水超采规模。建立以控制地面沉降与合理开采地下水为基础的区域地面沉降防治与地下水管理技术支撑体系,初步遏制地面沉降继续恶化的趋势。

      远期目标(2016-2020年):完成全国地面沉降调查,基本掌握全国地面沉降的分布规律,建立全国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实现对主要地面沉降区、重点城市和重大工程区地面沉降的有效监控,地面沉降监测与防治技术体系、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通过实施重点地区水资源配置与地下水禁采限采、含水层恢复修复工程,地面沉降恶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说到思路,应该可以浓缩为四句话、32个字: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依靠科技、综合防治,分级负责、协调推进。

      记者:“突出重点”指的是什么?

      陶庆法:是指优先推进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汾渭盆地等主要地面沉降区和高速及重载铁路沿线等重大工程区内的地面沉降防治工作。

      记者:您刚才说地面沉降是不可逆的,那是不是事先的预防比治理更关键?

      陶庆法:都很重要,预防是前提,但预防和治理都是遏制地面继续沉降的重要措施。防治的主要任务是:调查、监测地面沉降,管好地下水资源,实施治理工程,建立地面沉降防治管理体系。

      最基础的还是调查和监测。

      在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汾渭盆地等主要地面沉降区,大量开采地下水、地热、油气等地下流体资源的城市和地区以及重大工程区开展以基底构造、第四系结构、含水层结构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调查与地面沉降专项调查,全面查明地面沉降分布、成因、发展趋势和灾害损失,进行地面沉降地质灾害损失评估。开展地面沉降灾害风险评估,研究提出地面沉降分区控制目标和防治对策建议,为地面沉降防治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在地面沉降调查评价的基础上,逐步建立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汾渭盆地、松嫩平原、珠江三角洲、江汉—洞庭湖平原等重点地区,以及高速及重载铁路、高速公路、南水北调工程、西气东输等重大工程区的地面沉降监测网。同时,结合地下水动态监测网建设,实现地面沉降三维监测和实时监控。

      再有就是要严格地下水资源管理,因为地下水超采是产生地面沉降的主要原因,只有实现对地下水的合理开发才是防治地面沉降的根本途径。比如:统筹配置地表水、地下水和其他水源,严格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复核和划定地下水超采区等。

      记者:那已经发生地面沉降的又如何治理呢?

      陶庆法:实施含水层保护工程。在地面沉降严重地区,采取拦蓄雨洪水、水土保持等工程措施,加大降水渗入量;采取地下水人工回灌措施,增加地下水补给量。

      实施地下水直接替代工程。通过实施跨流域调水、井灌区节水改造和再生水利用等工程建设,增加替代水源,保障压采地下水后的生产和生活用水需求,达到控采和防治地面沉降的目的。

      实施治理工程。对地面沉降严重的低洼地区,要修建和完善防汛、防涝、防风暴潮工程设施;对引发的地裂缝,要采取工程措施处理,以保障建筑物安全。

      记者:根据《规划》,这十年,我们将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做哪些大事情?

      陶庆法:可以归纳为地面沉降调查、地面沉降监测、地下水控采与超采区治理、地面沉降防治技术创新等四大工程。

      通过实施地面沉降调查工程,查明我国主要地面沉降区的地质背景和地面沉降灾害状况,研究提出防治对策,为地面沉降防治提供科学依据。在规划期内将重点开展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汾渭盆地等主要地面沉降区,大量开采地下水、地热、油气等地下流体资源的城市和地区以及高速及重载铁路沿线等重大工程区的地面沉降调查,覆盖区域30万平方公里。

      通过地面沉降监测工程,健全完善以基岩标、分层标、 GPS、水准点等为主要监测设施的地面沉降监测网络,结合地下水监测网建设,并辅以InSAR监测技术手段,构建主要地面沉降区区域控制监测网和重大工程地面沉降专项监测网,实现对我国主要地面沉降区的有效监控。

      实施地下水控采和超采治理工程是控制地面沉降的重要手段。近期重点实施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汾渭盆地地下水控采与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程。

      通过实施地面沉降防治技术创新工程,着力提高地面沉降防治技术水平和支撑保障能力。

      记者:如今,科技创新越来越显现出它的巨大力量。在地面沉降防治领域,科技创新将体现在哪些方面?

      陶庆法:重点加强这样几方面的关键技术研究:地面沉降形成机理综合研究——弄清为什么;地面沉降的防治对策及防治技术研究——知道怎么办;地面沉降监测新技术研究——掌握最有效的监控手段;地面沉降信息管理系统——构成地面沉降防治“全国一盘棋”。

      尽管地面沉降防治工作不断推进,但主要集中在“点”上,遏制其恶化和扩大的趋势,还需“全国一盘棋”

      记者:据我所知,地质工作者早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便开始就上海等地的地面沉降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那么,经过这么多年的积累和发展,编制和实施《全国地面沉降防治规划》是否已有了很好的基础?

      陶庆法:首先,是法制的建立与健全。2003年11月24日国务院发布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将地面沉降纳入我国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之一;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则相继出台了地面沉降防治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和实施了地面沉降防治专项规划。在多年实践的基础上,地面沉降调查、监测与防治等技术规程逐步完善,正在形成国家标准。

      其次,是区域地面沉降防治协调机制基本建立。2007年,国务院批准建立了国土资源部牵头,发改委、财政部、环保部、住建部、交通部、铁道部、水利部、法制办、地震局等部门参加的全国地面沉降防治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全国地面沉降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此前,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已共同建立了长江三角洲地面沉降监测区域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基本实现了长江三角洲地面沉降监测的整体联动,为促进跨地区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建设和综合防治奠定了基础。

      第三,地下水控采与超采治理取得明显成效。针对地下水超采及其引发的地面沉降问题,相关省(区、市)以控采和治理超采为重点,加强了地下水资源管理,实行了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控制,划定了地下水超采区,公布了地下水禁采和限采范围,实施了地下水压采和限采。

      第四,重点地区地面沉降调查监测工作得到加强。1999年以来,中国地质调查局等部门相继在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和汾渭盆地等重点地区开展了约13万平方公里的地面沉降调查工作,基本查明了区域地质背景和地面沉降变化规律;在部分重点城市及地面沉降严重地区初步建立了由地面精密水准监测网、地下不同深度的基岩标和分层标、地下水监测、GPS监测和InSAR空间观测系统构成的立体监测网,覆盖面积约11万平方公里。

      第五,重点地区地面沉降综合防治成效显着。比如,上海市通过地下水限采和地下水人工回灌等措施,年沉降量已基本控制在10毫米以下;江苏省苏锡常地区,在2000年实施区域地下水禁采措施后,苏州、无锡和常州中心城区沉降已基本得到控制。沉降量和年平均沉降速率都大幅减小的还有天津、沧州市、西安、太原等等。

      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地面沉降防治工作虽然取得初步成效,但地面沉降继续恶化的趋势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地面沉降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防治任务十分艰巨。

      记者:目前就全国而言,地面沉降防治工作还有哪些明显的不足?

      陶庆法: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地面沉降防治基础工作薄弱。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区、市)发生了地面沉降问题,但地面沉降调查、监测仅局限于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和汾渭盆地三个主要地面沉降区;地面沉降监测网点覆盖区域小,尚未实现对主要地面沉降区的有效监控;区域地下水监测站网密度不足,难以准确掌握地下水开采区的地下水动态变化;广大农村地区普遍缺少地下水取水计量设施,难以对地下水的实际开采量实施有效的监督和严格控制。地面沉降调查范围和精度、监测站网控制密度等基础工作远不能满足地面沉降防治工作的需要,难以为防灾减灾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二是地下水超采与地面沉降治理难度大。地面沉降多发生在水资源短缺地区。由于这些地区地表水严重匮乏或遭到污染,许多城市和农村地区不得不大规模开发利用地下水,造成了部分地区地下水严重超采并引发地面沉降。此外,一部分地区的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不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盲目开采地下水,发展高耗水高污染企业,更加剧了地下水超采和地面沉降。由于这些地区地下水替代水源有限,难以实行地下水大规模禁采和限采,加大了地面沉降防治工作的难度。

      三是地面沉降防治经费缺乏保障。目前,防治地面沉降尚未形成稳定的资金投入渠道,没有资金保障,导致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地下水水源替代工程等建设严重滞后,地面沉降防治工作难以推进。此外,地面沉降基础理论和防治技术方法研究滞后,地面沉降防治技术体系建设薄弱,支撑能力不强,亟待加强地面沉降防治科学研究和支撑体系建设,提高地面沉降防治技术水平。

      四是地面沉降防治机制不健全。地面沉降防治工作尚未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区域联动的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地面沉降防治相关政策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综合防治体系亟待加强。各级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对地面沉降防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还有待提高。



      3   地面沉降防治规划影响


      事实上,这条裂缝只是全国地面沉降灾害的一个表现。2月20日获得国务院批准、由国土资源部、水利部等十部委联合编制的《2011年-2020年全国地面沉降防治规划》(简称《规划》)指出,全国发生地面沉降灾害的城市超过50个,最严重的是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和汾渭盆地。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规划》同样提出了地面沉降的防治措施,这是中国首部地面沉降防治规划。

      上海“地裂”敲警钟

      2月16日,一条关于环球金融中心与在建的中国第一高楼上海中心之间路面上出现裂痕的微博引起社会的强烈关注。从图片上可以看出,该路面已经开始上下错开,绵延约七八米至北侧的人行道和花坛周围。当晚20点07分,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对此进行了回应,地面裂缝是基坑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沉降现象。

      上海中心大厦建设方也表示,大厦自开工之日起就进行严密跟踪监测,均处于受控状态。地面裂缝是基坑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沉降现象。目前地下结构工程已完成,引起沉降的因素基本消除,正待阴雨天结束后对裂缝进行修复。

      虽然目前该裂缝已经被修补,但记者发现,除了这条大裂缝以外,陆家嘴还有很多类似的裂缝和凹陷地面。

      “你看,这块的地面砖明显下沉了许多。还有这里,都出现裂缝了。”经常在环球金融中心一带载客的出租车司机老张走到高楼前的花坛小广场上,一边比划一边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说。

      那么这种地面沉降是如何形成的呢?“地面承压过重(主要是高楼密集)和大量抽取地下水是地面发生沉降的两大主要原因。”华东师范大学长江流域发展研究院教授沈玉芳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目前情况看,这条裂缝确实是一种施工期引起的沉降,地下基坑开挖施工期间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再加上上海软土层深厚,高层建筑又过于密集,在承压不均衡的情况下就会出现裂缝等现象。”

      对于上海中心建设是否会对周围建筑产生影响这一公众所关心的问题,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地下工程所所长谢小林认为,随着该工程去年年底完成大底板混凝土浇筑后,最容易产生沉降隐患的情况已经过去,地面沉降将趋于稳定。

      但沈玉芳认为,虽然地上楼宇建设对沉降的作用范围相对较小,对周边影响会在一个“合理范围内”,但从长期来看影响还是未知的,需要各部门密切观察。

      地面沉降损失重大

      上海市只是中国地面下沉地区的一个缩影。《规划》显示,全国发生地面沉降灾害的城市超过50个,地面沉降最严重的区域主要有三大片区,一个是长江三角洲地区,包括浙江、江苏和上海,一个是华北地区,另外就是陕西和西安的汾渭地区。其中,华北平原区地面沉降量超过200毫米的范围,达到6.4万平方公里,占整个华北地区的46%左右。

      业内专家观测到,地面沉降的范围目前还在继续扩大,部分城市甚至被预言将在未来消失。南京地质矿产研究所所长郭坤一的调查显示,按照现在地面沉降的速度,到2050年长三角可能桑田变沧海。

      与各种突发性灾害相比较,这种以毫米为单位计算的“缓变性地质灾害”在过去往往轻易地为人们所忽视,然而,当这种经济损失累积到一定时间之后,其统计数字是惊人的。

      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等部门评估,光华北平原地面沉降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已达404.42亿元,间接经济损失达2923.86亿元,累计损失高达3328.28亿元——这相当于上海市2011年全年GDP的1/6!

      这种损失程度还直接体现在其整治上。作为地面下沉最迅速的几个城市之一,上海近几年来一直致力于整治地面沉降情况。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陈华文算了笔账,在“十一五”期间,管网改造就投入200亿元,监测方面一年花费将近2000万元,而在回灌地下水这个耳熟能详的整治措施上,一年就要花一个亿左右。

      投入如此巨大,收效却以毫米微记。公开资料显示,治理以来,上海全市地面沉降量才从2005年的8.4毫米减少至2007年的7毫米以下。

      联手抗沉蓝图初现

      “地面下沉给交通线路、煤气管网、排污渠道、防洪设施、地面建筑等带来不少麻烦,整治起来耗费巨大,且非常吃力。”沈玉芳表示:“地面下沉早在上世纪60年代初时就引起社会及国家的关注,当时也进行过大规模治理。然而自改革开放后,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大步迈进,社会对其关注度就弱下来了,导致近年来下沉之势有失控迹象。”

      沈玉芳认为,如果不改变当前的经济发展模式,搞好城市规划建设,中国未来将会爆发更加严重的生态与环境危机。

      在沈玉芳看来,联手控制地下水开采与回补地下水是当务之急。“回补地下水涉及区域间协调问题,区域政府也应从大局出发,规划好用水并加强合作。”

      可喜的是,中国首部地面沉降防治规划获得国务院批复,让联合“控沉”初现蓝图。《规划》将实施地面沉降调查、地面沉降监测、地下水控采与超采区治理、地面沉降防治技术创新等四大工程来应对地面沉降灾害。

      根据《规划》,到2015年要初步建立主要地面沉降区监测网络,2020年完成全国地面沉降调查并建立全国监测网络,使地面沉降恶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