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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占,补足,耕地获最严保护法!

耕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保障,是农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根基和命脉,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与此同时,要通过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等举措来推进耕地质量建设和保护。

      耕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保障,是农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根基和命脉,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与此同时,要通过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等举措来推进耕地质量建设和保护。

      1月24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时说,“到2020年全国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8.65亿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5.46亿亩,确保建成8亿亩、力争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

      少占,补足,耕地获最严保护法!

      耕地建设性保护主要指通过工程措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通过工程和技术措施提高耕地质量。中农办副主任韩俊介绍,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土地整治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弥补了建设占用造成的耕地产能损失。仅高标准农田建设一项,“十二五”期间,全国累计投入资金5900多亿元,建成高标准农田4.03亿亩,补充耕地2700多万亩,整治后的耕地质量平均提升1—2个等级,粮食产能普遍提高10%—20%。

      韩俊说,“十三五”期间,将整合财政资金,并通过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金参与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并建立科学的耕地质量和产能评价制度,完善耕地质量调查与监测体系。

      “耕地保护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除了行政、法律手段,还要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激励约束并举。”姜大明介绍,今后将整合相关资金建立耕地保护奖补机制,对承担耕地保护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进行奖补,同时,还要规范市县间跨地区补充耕地的利益调节,真正让保护耕地的地方“不吃亏”,让保护耕地的集体和农民“得实惠”。

      在强化约束方面,姜大明说,《意见》强调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确保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

      数量+质量+生态,耕地保护“三位一体”

      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说:“严格实施耕地的数量保护,既要‘少占’,也要‘补足’。就是说要减少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转用管控,同时要拓展补充耕地渠道,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对于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余欣荣表示,将推进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剥离再利用、中低产田的提质改造,新增耕地后期培肥改良等措施,大力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与此同时,扩大耕地轮作休耕试点,落实耕地生态保护。他说:“耕地是生态系统的重要一环,在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的同时,要明确禁止开垦的区域和地类,积极开展退化耕地的综合治理,污染耕地的治理修复,统筹推进耕地休养生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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