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具有生态价值的土地利用分类体系

聚土网 2018-09-22 10:30
摘要: 随着中国农村社会日益开放与多元,农村地区的社会经济快速转型,乡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农村居民点内部用地结构也发生了诸多变化。原有的结构无法适应农村发展的需求,促进了大量新兴用地类型的产生,如乡村工业用地、旅游用地、出租用地、规模化的畜禽养殖用地等。

  随着中国农村社会日益开放与多元,农村地区的社会经济快速转型,乡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农村居民点内部用地结构也发生了诸多变化。原有的结构无法适应农村发展的需求,促进了大量新兴用地类型的产生,如乡村工业用地、旅游用地、出租用地、规模化的畜禽养殖用地等。

  土地利用对应于地区的社会-经济描述(功能层面):区域作为住宅、工业或商业用途,农业或林业,娱乐或保存用途等。也可能与土地覆盖相关,以此来推断土地利用或逆推。但情况往往更复杂,联系也不是那么明显。与土地覆盖相反,土地利用是难以'观测'的 。例如,往往难以决定,草原否是被用于农业用途。区分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和他们的定义已普遍影响到分类系统、数据采集和信息系统的发展。

  农村居民点内部土地利用分类体系共设三级:

  一级分类以农村居民点用地的功能类型为主要划分依据,突出了土地利用的功能特点,设有生产功能用地、生活功能用地、生态功能用地和潜在功能用地4类。

  二级类主要以土地用途为主要划分依据,衔接现有的用地分类体系,共包括10类,其中生产功能用地以产业类型为划分依据,生活功能用地按照农村居民的生活需求为划分依据,生态功能用地按照土地覆被类型划分为绿地和水域2类,潜在功能用地则按照整理利用难度划分为未利用地和待修复地2类。

  三级类在二级类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实地调研结果,突出了农村居民点用地的特点,同时关注农村居民点土地在管理层面上的需要,共设有37类。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国家《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又将法定的三大类用途细分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 12 个一级类。这种分类体系对保障城市化格局的建设用地、保护农业发展格局的农用地,满足人类社会对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的需要,促进经济高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速度由高速转为中高速,特别是绿色发展理念的提出,这种分类体系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新常态的需求。这种分类体系中没有生态用地,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就无法落地。如:湖南省长沙市的“洋湖湿地”项目、长沙县的“碳汇草捕碳固碳技术”项目都是典型的绿色生态项目,由于没有生态用地的概念,只能以 农用地或建设用地来审批。作为农用地审批,根据现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既不能依法 办征地手续,也不能依法办供地手续;作为建设用地审批,又不能符合建设用地的特点和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这种绿色生态项目无法落地。同时,现有《土地管理法》中的未利 用地,虽然暂时无法利用,没有经济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有生态价值和生态效益。因此,建议重构土地利用分类体系,把土地分为农用地 、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才能统一土地利用分类标准并确保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的协调统一,进而满足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

  

    农产品采购,就上美村旗下聚土网平台。

    可微信搜索“meicunxin”公众号,之后后台留言提示加入美村农业交流微信群,寻找合作伙伴,一起用土地致富。

    如有农产品采购或出售需求,点击红色字体与我们联系,采购农产品,就上聚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