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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指运用水利、农业、林业、科技等措施对农田进行综合治理,改变不利于农业生产发展的自然条件,提高农田生产能力,将基本农田建成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农田。

      1   河南新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夯实农业发展基础,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改善我县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推动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1.1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山水红城、健康新县”发展定位,以发挥水利工程综合效益为中心,以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国土综合整治、农业扶贫开发等工程为重点,不断提高防洪除涝抗旱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水环境,努力形成改善民生、服务经济的农田水利发展新格局。

      1.2   二、总体要求及主要任务


      总体要求:组织发动举措更实,政策支持体系更全,资金投入力度更大,建设质量效益更高,建管体制机制更新,群众得到实惠更多。

      本年度计划投资2.0936亿元,计划完成土石方309.8万立方米,混凝土11.55万立方米,除险加固水库43座,新修整修塘、堰317处,清淤沟渠24.83公里,新增灌溉面积0.3万亩,恢复改善灌溉面积2.8万亩,新增旱涝保收田0.2万亩,改造中低产田0.9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平方公里。

      1.3   三、工程项目安排


      (一)重点工程

      1.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在浒湾乡、陈店乡等15个乡镇(区、街道办)实施杨湾、花儿寨等43座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6887万元。

      2.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竹竿河苏河镇区段治理工程总投资2930万元,治理河道长度4.5公里;潢河城区上游段治理工程总投资2549万元,治理河道6.4公里。

      3.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项目。在卡房乡、香山湖管理区、金兰山街道办事处等10个乡镇(区、街道办)整修提水站、塘坝、饮水工程等,总投资148万元。

      4.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程。工程主要分布在周河乡、八里畈镇等14个乡镇(区、街道办),总投资605万元,其中:整修大塘45口,新修堰3座、生产道路1.6公里。

      5.水土保持工程。新县201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总投资1503万元,项目区位于沙窝镇,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平方公里。

      6.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总投资898万元,在八里畈镇居委会、长岗村、南冲村等3个村新修堰4座,新建硬化矩形渠道4.8公里,配套各类建筑物40座。

      7.扶贫开发项目。总投资770万元,在卡房乡居畈村、苏河镇赵坳村等11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其中:新修水泥路12.64公里,整修大塘17口,新修堰7座,排水沟745米,渠道270米。

      8.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总投资2740万元,在箭厂河乡、陡山河乡等8个乡镇的14个行政村,实施塘、堰、渠、路等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其中:新建拦水堰37座,整修坑塘39座,新修渠道1.99公里,硬化排水沟3.86公里。

      9.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以工代赈)。总投资201万元,在周河乡、千斤乡等10个乡镇实施塘、堰、渠等农田水利建设,其中:整修坑塘11口,加固堤防50米。

      (二)面上工程

      各乡镇(区、街道办)面上工程按照政府奖补引导,社会资本、民营资本参与投入的原则,做好农村塘堰坝渠清淤整修配套等工程建设,集中开展农村沟河开挖、清淤、疏浚,切实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尤其要以提升蓄水抗旱能力为重点,切实清淤整修一批大塘工程。按照辖区内农村人口计算,2万人以上的乡镇(区、街道办)要清淤整修大塘20口以上,1万—2万人的乡镇(区、街道办)要清淤整修大塘10—15口,万人以下的乡镇(区、街道办)要清淤整修大塘5—10口,力争全县完成200口坑塘的清淤整修任务。

      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中,要搞好“五个结合”:一是长远规划与当前效益相结合。各乡镇(区、街道办)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轻重缓急、量力而行”的原则,有针对性的安排农田水利工程,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二是除涝工程与抗旱工程相结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期间,各乡镇(区、街道办)要根据当地实际,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新建、修复和配套一些蓄排工程,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切实抓好人畜安全饮水工作。三是工程建设与管理相结合。工程完工后,抓紧完善配套设施,同时明晰产权,强化责任,实现建设、管理、使用和收益为一体的良性循环机制。四是综合治理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各乡镇(区、街道办)每年建设1—2个综合治理片,综合治理河、塘、渠、井、田、路,达到“旱能灌、涝能排”,旱涝保收。五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既突出水利工程建设的实用性,又突出村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的自然生态环境,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

      1.4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农业发展的基础,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积极主动参与,全面担负起领导责任。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各乡镇(区、街道办)要成立相应的组织,真正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社会力量协力抓,全民齐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组织协调,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全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兴修水利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业,各乡镇(区、街道办)和新闻宣传部门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田水利建设的重要性,以及水利工程在抗旱减灾、应急供水等方面的效益;广泛宣传各级关于用水管理及使用的各项政策规定,不断提高农民节水意识;深入宣传典型经验、报道先进人物,以典型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参加农田水利建设。

      (三)增加投入力度,整合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各类涉农涉水建设资金,构建多元化水利建设投融资渠道,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机制。一是加大重点水利项目争取力度。争取在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项目建设、水土保持重点建设等项目上得到中央和省、市资金的更大份额。二是要整合各类资金投入。坚持“政府补助、社会集资、群众自筹”的办法筹措建设资金。县财政计划拿出100万元,专门用于补助农村坑塘清淤工程建设;同时,将水利、国土整理、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扶贫、以工代赈等项目有效整合,集中使用,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效益,推动水利兴修地健康开展。三是要积极引导群众投资。要大力宣传相关政策,采取“一事一议”等办法,组织群众投资投劳参与水利建设。要继续推广“以土换资、以水换资、承包租凭”等做法,调动社会各界兴修农田水利的积极性。

      (四)强化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将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落实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各个环节。一是规范项目建设程序。重点抓好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材料供应、施工和竣工验收关,重点工程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管理,加强对小型水利工程的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二是完善质量保证体系。重点抓好施工质量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健全舆论监督体系。设立工程质量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广泛监督,杜绝形象工程和“豆腐渣”工程,确保工程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

      (五)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为确保全县顺利完成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将成立检查组,深入各乡镇(区、街道办),分区域、分阶段、分项目、分工程进行督查,定期了解各类工程建设进度、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


      2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总结


      去冬今春,温州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全省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紧紧抓住冬春兴修水利的大好时机,以超常规的工作举措,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不断创新建管机制,扎实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温州市2014—201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2.1   一、去冬今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完成情况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全市累计完成投资52.1亿元,土石方4345万方,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40%和108%,投入工日18.6万工,完成加固水库4座,1—10万方山塘综合整治45座,河道整治182公里,渠道衬砌261公里,新增灌溉面积0.98万亩,改善灌溉面积6.83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82万亩,其中,喷微灌面积2.106万亩。完成投资前三名分别是苍南、鹿城、平阳,完成土石方前三名分别是永嘉、乐清、苍南。

      2.2   二、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完成情况


      (一)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温州市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以发展高标准旱涝保收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为核心,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为重点,以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喷微灌工程为抓手,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14年新增第六批小农水重点县1个,实施第三、第四、第五、第六批重点县共6个。2014年,全市完成新增旱涝保收面积4.73万亩(占目标任务的106%),扩大灌溉面积9.741万亩(占目标任务的107%),新增固定式喷微灌面积2.815万亩(占目标任务的112%),完成农田渠道改造长度510公里(占目标任务的125%),2015年第一季度,全市新增旱涝保收面积0.635万亩,扩大灌溉面积1.768万亩,新增固定式喷微灌面积0.537万亩,完成渠道改造长度108公里。

      (二)除险加固工程建设。2014年,全市继续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共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4座,新修加固堤防46公里。同时,积极开展山塘综合整治,结合重点县、标准化县等建设,优先开展病险屋顶山塘综合整治,2014年全市共完成1至10万方病险山塘综合整治63座(其中,屋顶山塘34座),占年度目标的123%,经过整治,1至10万方山塘病险率降低6.2%,1—10万方屋顶山塘病险率降低10.4%;2015年第一季度,全市完成1至10万方山塘综合整治15座,新修加固堤防7.35公里。

      (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4年,全市计划完成提升改善农村饮水人口4.2万人,实际共完成提升改善农村饮水人口5.1万人,占年度目标的121%,完成投资0.3亿元,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万人。同时,温州市积极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工作,瓯海、乐清、平阳已成功通过省级建后管理达标县考评,全市共有7个省级考评合格县(市、区),通过绩效考评,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加快形成责权明确、管理长效、经费落实、运转高效的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机制,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四)万里清水河道建设。按照市政府“五水共治”的工作部署,结合“美丽浙南水乡”建设,继续深入实施万里清水河道建设,加快生态环境治理,全面实施列入省中小河流重点县综合整治试点建设。同时,在河道管理“五位一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大力推广水域管理、堤岸养护、河道疏浚、河面保洁、绿化维护的河道管理模式,结合“三化双清”专项行动,强势推进河道综合长效管理,全市河道保洁全覆盖,改善水环境面貌,提升城市品位,打造宜居环境,河道综合长效管理取得初见成效。2014年全市共完成河道综合整治279公里。其中:清理河道垃圾10.12万处35.88万吨,沿河绿化678.9公里309.3万平方米;2015年第一季度,完成河道综合整治43.3公里。

      (五)防洪重点工程建设。2014年,全市防洪工程新建13项,续建37项,其中,平阳县顺溪水利枢纽、苍南县朱家站水闸加固、永嘉县上塘应急排涝等3项重点工程已基本完工。市区环商泄洪道二期、鹿城区戍浦江河道治理、瑞安市飞云江治理一期、瑞平水系塘头水闸改建工程、苍南县沿浦海塘除险加固等一批重点工程实现开工建设,50项工程累计完成投资31.31亿元。永嘉县南岸水库、温瑞平原东片排涝工程、温瑞平原西片排涝工程、江南垟平原排涝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列入省“五水共治”重点前期工作。2015年第一季度,全市在建重点防洪工程共完成投资15.3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22. 14%。

      (六)围垦工程建设及其他重点水利工程建设。2014年,温州市围垦造地工程建设共完成投资54.3亿元,其中围垦工程完成投资28.8亿元(占目标任务的144%)。瓯飞一期、龙湾二期、黄岙二期、环岛西片和西湾北片等5项围垦工程均已开工建设,实施面积达18.3万亩,龙湾二期围垦工程于2014年1月完成堵口合龙圈围面积3万亩,浅滩二期(南堤)促淤、大门物流促淤和平阳中期促淤一阶段等3项工程已全部开工建设,促淤面积约14万亩,完成洞头状元南片围涂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平阳宋埠西湾围垦、瑞安阁巷围垦、浅滩二期(南堤)小断面促淤堤等3项围垦(促淤)工程的完工验收。2015年第一季度,全市围垦造地工程建设共完成投资9.63亿元,其中围垦工程完成投资3.2亿元(占目标任务的20%)。在建围垦(促淤)工程共8项,实施围垦面积18.3万亩。洞头环岛西片于2015年1月实现堵口合龙完成圈围目标,丁山三期西片围涂工程初步设计已批复,正开展政策处理及招商引资等前期工作。另外,温州市还积极做好水电开发和水土流失治理等工作,2014年,全市新增小水电装机1.02万千瓦,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9平方公里。

      2.3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温州市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印发了《温州市2014—201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意见》(温水政发[2014]242号),召开不同形式的冬春水利建设工作会议及各项专题会议,对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同时,落实各项组织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促进各地冬春农田水利工作的顺利推进,保障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任务的完成。各地科学编制和完善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和责任主体,各级水利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综合治理、讲求实效”的原则,深入基层、加强研究、精心组织、强化指导、严格督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完善资金保障、加大水利投入。温州市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工作措施,落实相关政策。一是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在积极争取中央、省资金补助的同时,继续加大市财政预算投入力度,努力拓宽水利建设资金筹措渠道,市级财政在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或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中设立年度“以奖代补”资金,用于扶持各地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二是按照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两区”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及时足额落实水利资金。三是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发行蓝海股份,筹集瓯飞一期围垦建设资金8亿元。积极策划包装一批项目,拟采用ppp模式,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吸引民间资金投入水利建设。

      (三)加强宣传力度,推进建设项目。为营造良好的水利建设氛围,温州市各地加强冬春水利建设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工作会议和水利现场会等多种形式进行项目推进,同时,利用电视新闻、报纸报道、网络宣传等各类媒体专题报道温州市中小河流治理、农村河道综合整治、面上农田水利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情况,及时反映温州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动态、经验和做法的相关信息,在全市掀起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新高潮。

      2.4   四、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农田水利设施老化失修。温州市现有的农田水利设施大部分建于上世纪50-80年代,且面广量大,老化失修严重,不能有效的发挥工程效益,更新改造任务越来越重。主要表现在:机电排灌站老化、排水沟淤积严重,渠系配套不完善等。

      (二)农田水利建设投入仍然不足。税费改革后,农民投入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幅减少,近几年来,政府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投入增加较大,但对于面广量大的水利建设任务来说,资金还是远远不足,水利投入机制有待创新。

      2.5   五、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一)保质保量完成农田水利建设任务。以农业“两区”建设为重点,以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全面建设高标准旱涝保收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促进粮食稳产高产,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持和保障。2015年计划完成新增旱涝保收面积4万亩,扩大灌溉面积10.26万亩。

      (二)进一步深化山塘整治和报废工作。以省、市高度重视山塘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保持强劲势头,继续加大温州市山塘综合整治力度,创建山塘综合整治和报废工作的新局面。2015年计划整治1—10万方病险山塘45座,力争完成病险山塘降等或报废11座,确保2015年底1—10万立方米山塘病险率降到10%以内,全面完成病险屋顶山塘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三)深化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明晰所有权、搞活经营权、放开建设权,破解水利工程“最后一公里难题”。督促指导各县开展《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和乡镇试点工作,创新建管模式,积累改革经验。

      3   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建议


      3.1   1.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管理的改革


      首先,应该在总结近年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和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切实抓好现有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管理改革,进一步明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所有权,落实管理责任。建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国家补助形成的资产划归用水合作组织:对经营性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应积极吸引社会资本的注入,并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引入市场机制,实现企业化和规范化管理。其次,各地应该抓紧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加快灌区管理单位的体制改革,以“减员增效”为手段降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管理的成本,提高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管理水平。最后,新建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应该明晰工程所有权,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发挥所用者和管理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2   2.建立有效的农业用水收费制度


      加快水价改革。要总结、完善和推广一些地方试行的“超定额累进加价”、“丰枯季节水价”、“两部制水价”等合理的计价制度,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对水供求关系的调节作用,有效地节约水资源。积极推广实行“供水到户、定价到户、收费到户”终端水价制度,在确定终端水价的基础上,实行“水价、水量、水费”的公示制度,有效地减少水费收取的中间环节,遏制中间环节乱加价、乱收费和水费的截留、挪用现象,减轻农民不合理的水费负担。

      3.3   3.强化公共财政支出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支持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农业基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从统筹城乡发展、巩固国家粮食安全基础和维护农村稳定的高度,加大财政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将小型农村水利设施纳入公共财政支持的范围,真正做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财政上的保障。

      3.4   4.划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事权财权


      应建立起农民为投入主体、地方政府负总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和社会力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水利设施建设投入机制,调动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农民参与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继续发挥农民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的主体地位,督促地方政府切实负起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责任。

      3.5   5.整合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投入


      应该遵循“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的工作原则,确保“治理一处,受益一处,建设一处,巩固一处”的效果,不但农民得到了实惠,调动了积极性,而且资金运行安全有效。要进一步明确各分管部门的职能和分工,确保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和管理的有效配置。

      4   2017年2月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进展情况


      根据各地上报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进度数据统计汇总,截至2017年2月28日,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完成投资3809.93亿元、农民投劳工日31.55亿个、土石方量95.66亿立方米和出动机械2.76亿台(套),分别占年度计划的91.62%、85.33%、86.69%和85.12%。与去年同期相比,完成投资、土石方量分别提高了3.49、4.95个百分点,农民投劳和出动机械台班数量与去年基本持平。

      其中,完成投资超过计划90%的有湖北、安徽、海南、湖南、甘肃、浙江、江西、青海、江苏、河南、福建、黑龙江、广西等13个省(自治区);农民投劳超过计划90%的有浙江、青海、湖南、海南、甘肃、河南、江西、福建、四川、江苏、黑龙江、湖北等12个省;完成工程量超过计划90%的有海南、四川、安徽、甘肃、湖南、江西、福建、河南、江苏、辽宁、云南、浙江、河北、黑龙江等14个省;出动机械台班超过计划90%的有广东、湖南、甘肃、江西、江苏、福建、河南、黑龙江、青海、安徽、四川、浙江、湖北等13个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