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村委会选举中,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聚土网 2018-08-14 10:36
摘要:如何界定村委会选举中,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如何界定村委会选举中,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按照在线汉语词典的解释,选举有两层含义:

①公民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选择特定的公民担任国家代表机关代表或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是实现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的一种重要方式。具体办法由各国选举法规定。这属于狭义上的选举,与之对应的选举权属于广义上的选举权;

②政党、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成员选择其各级领导人的行为,这属于广义上的选举,与之对应的选举权属于广义上的选举权。选举权是指选举他人担任特定职务的权利。

在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但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这里的选举权是指狭义上的选举权,也就是与政治权利相适应的选举权;被选举权是指:

①公民依法当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或被选担任一定职务的权利(狭义选举权)。

②各种组织的成员当选为本组织的代表或领导人的权利(广义选举权)。    

我国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结合宪法、法律等相关规定,我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从这样的角度理解的:    

一是宪法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民主权利和根本政治制度范畴上的权利的统一,属于狭义上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是村委会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民主权利和基本政治权利的统一,属于相对广义上的选举权);

三是其他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广义上的选举权,包括政党选举、人民团体选举、社会团体选举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举行的民主选举)。 之所以将村委会、居委会选举单独于其他选举,主要考虑是村(居)委会选举在民主权利行使方面与人代会选举高度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