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案例】宅基地是否可以用于开发房地产

聚土网 2016-01-04 15:06
摘要: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

基本案情:

秋长某村民叶某到律师所咨询“法制副主任”:其父叶生在本村分得一块宅基地,叶生用这块地建了一间房子。叶生体柔多病,于是立了一份遗嘱把该房子及这块宅基地给在城市工作的叶某。不久后,叶某的父亲病逝,叶某回来继承父亲留下的房子及宅基地。由于叶某在城市工作,已经取得了城市户口,所以叶某继承该地后把房子以及该地卖给房地产开发商,开发商把叶生留下来的房子推倒后在该地上开发新项目。叶某请问:其和开发商的行为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

叶某和开发商的行为不合法。理由如下: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但叶某将该地卖给房地产开发商的行为以及开发商在该地上建设开发项目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房地产商属于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并非本村村民,没有资格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更无从谈起开发新项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