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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承包合同范本

  不少的投资者愈发的青睐于土地投资,其中的荒山投资更获得较高的关注,投资荒山不仅能够让投资者获得丰厚的利润,更能荒地利用改善环境。但是,荒山投资是一项前期投资比较大且周期长的投资项目。

      1   荒山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为了改善自然生态环境发展林业,植树造林,造福后代。双方协议以下合同。

      一、乙方承包甲方山地、荒地560亩,综合治理,栽植树木。

      二、承包期限双方协定为10年。

      三、承包费:林地每亩30元,荒地每亩10元,付款一年一次兑现。

      四、承包期内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归乙方(专业合作社)所有。

      五、甲方按乙方所需设计要求,提供公用办公室,场所用地。

      六、在本合同实施期间,如影响乙方落实,因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一切损失。

      甲方: 乙方:

      2017年月日

      2   农村荒山荒地承包合同范文二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了增加土地数量及经济收入,我申请将琵琶沟(东至野场沟,南至琵琶节山,西至白肚子腰,北至现有土地边缘,全部治理成耕地。

      为了稳定农村荒山、荒沟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四荒承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四荒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荒山、荒沟的用途。

      乙方将承包的荒山、荒沟治理成耕地,再植树造林。

      二、承包时限:

      从2017年7月1日至2029年7月1日,合同时限20年。

      三、荒山、荒沟承包数量及费用:

      甲方将琵琶沟约100亩的山沟承包给乙方治理、经营。山沟承包费以现金方式支付,共计贰仟陆佰元,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合同约定收取荒山、荒沟承包费;?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荒山、荒沟。

      2、义务: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治理,使用承包的荒山、荒沟,帮助协调本村内与其他农户之间发生的纠纷;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治理、生产及经营活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承包的荒山、荒沟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置权和受益权;?承包的山沟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荒山、荒沟承包费。

      3、承包的山沟被国家或本村集体占用,乙方应积极配合。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政府盖章:

      2017年月日


      3   荒山开发承包合同书


      甲方  县   养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  乙方  县   乡  村  村民小组。

      负责人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 米,东西长 米,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大 沟、小 沟堰滩的栗子树 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 年,自 2017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大写: )。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 年承包费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县   养殖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  县   乡  村  村民小组(签章)

      负责人(签章)

      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