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特殊用地
①军事设施用地。专门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包括军事指挥机关和营房等。
②使领馆用地。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驻华使领馆、办事处等用地。
③宗教用地。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教堂等宗教自用地。
④监教场所用地。监狱、看守所、劳改场、劳教所、戒毒所等用地。
⑤墓葬地。陵园、墓地、殡葬场所及附属设施用地。
2 殡葬用地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1]255号《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殡仪馆属于建设用地中特殊用地——墓葬地范畴。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划拨用地目录》,殡葬设施用地属国家划拨用地范畴。作为土地使用证登记用途为殡仪馆的用地,按上述文件规定在使用中可享受国家划拨土地政策。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8大类城市建设用地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
3 特殊用地审批
一、预审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权限与项目立项的审批机关级别一致。下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初审或审查意见。
市国土资源局依据上报材料,现场勘测后,作出预审意见。对需省级预审的,提出初审意见,报省国土资源厅预审,由省厅作出预审意见。
二、立项
建设项目用地单位持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预审意见,向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申请立项。
三、规划调整
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符合规划调整条件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规划调整。
四、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是唯一代表政府负责组织征地的审查报批和具体实施工作部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审查报批和组织实施征用土地。
4 殡葬用地使用年限
对于丧葬事宜,中国人一贯有“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而我国土地资源短缺,用于墓葬的土地就更是少之又少了。因此,许多百姓关心这样一个问题:那么贵的价格购买一块墓地,能否永久使用呢?殡葬用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殡葬用地使用年限
墓地虽然不比房子占用的土地面积那么多,但总归是占用了一定的国家土地。既然是国家土地,那就是国有性质的,到了时限肯定是要收回的。所以设置使用年限是对的,如果不设置使用年限,可能很多国有土地就会被私人占有,想收都收不回来!
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土地性质和使用年限有关,一般为50年或70年。有这样一种说法:购买墓地后墓地的使用年限为20年。其实,这个20年不是指墓地的使用年限,而是指护墓费以20年为一个缴费周期。
根据民政部的相关规定,购墓者在签订墓地使用协议时,一定要确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护墓费的缴纳周期、价格以及各自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对不履行协议的一方,另一方有权根据协议的约定进行处置。
这就意味着花数万元购买的墓地使用年限仅为20年,那么,对于购买的墓地20年后如何处置呢?
国家相关部门在墓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该如何处理上的法律空白,使得百姓在墓地到期之后面临着许多困惑。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有关的具体实施方案,使群众在墓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能够寻得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来处理相关后续问题。
另外,大力鼓励合葬也不失为解决这一问题的良好办法。政府在单个墓穴可容纳人数上并没有硬性的限制条例。事实上,合葬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节约用地,也使得墓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所需的后续费用大大减少。采用新型的树葬和海葬,也能够极大地节约用地,避免了传统土葬在墓地使用期限到期后面临的后续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