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是指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传统意义上的住宅用地,有两层意义:
1、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2、供人们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基地(有独立院落的包括院落)。包括:
a.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用地。
b.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商业等混合用地。
c.农村宅基地。农村村民居住的宅基地。
d.空闲宅基地。村庄内部的空闲旧宅基地及其他空闲土地等。
1、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2、供人们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基地(有独立院落的包括院落)。包括:
①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用地。
②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商业等混合用地。
③农村宅基地。农村村民居住的宅基地。
④空闲宅基地。村庄内部的空闲旧宅基地及其他空闲土地等。
【住宅用地的防护工程规定】《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规定
4.5.2 住宅用地的防护工程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台阶式用地的台阶之间应用护坡或挡土墙连接,相邻台地间高差大于1.5m时,应在挡土墙或坡比值大于0.5的护坡顶面加设安全防护设施;
2.土质护坡的坡比值不应大于0.5;
3.高度大于2m的挡土墙和护坡的上缘与住宅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m,其下缘与住宅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
2 一类住宅用地
一类居住用地,国标为R1,意为: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可简单理解为别墅。
3 二类居住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国标为R2,意为: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可简单理解为多层或小高层,一般12层以下。
4 三类居住用地
三类居住用地,国标为R3,意为:市政公用比较设施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
国标此处与上规院的定义有出入,上规院一般将高层住宅都定义为R3
5 城镇建设用地
城镇建设用地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镇规划占用土地,既包括城镇住宅和公共建筑用地,也包括工矿仓储用地、商服用地和其他特殊用地等。
2016年10月10日上午10:00,《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