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政策《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目
录
小产权房买卖最新政策一:所有在建及在售小产权房必须全部停建和停售;
小产权房买卖最新政策二:将以地方为主体组织摸底,对小产权房现状进行普查;
小产权房买卖最新政策三:责成领导小组研究小产权房问题,拿出相关处理意见和办法。
小产权房买卖最新政策四:小产权房拥有者只有使用权,不能做贷款,不能转让,更不能享受国家大产权房子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