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工业对居住和公共环境的干扰污染程度将“工业用地”(M)细分为3个中类。界定工业对周边环境干扰污染程度的主要衡量因素包括水、大气、噪声等,应依据工业具体条件及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与指标确定种类划分。
目
录
工业用地的分类标准
|
|
水 |
大气 |
噪声 |
|
参照标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
一类工业企业 |
低于一级标准 |
低于二级标准 |
低于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
|
二类工业企业 |
低于二级标准 |
低于二级标准 |
低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
|
三类工业企业 |
高于二级标准 |
高于二级标准 |
高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
|
M |
|
|
工业用地 |
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域及其它用地(E) |
|
M1 |
|
一类工业用地 |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电子业、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工业等用地 |
|
|
M2 |
|
二类工业用地 |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纺织工业等用地 |
|
|
M3 |
|
三类工业用地 |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