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土地

农机合作社怎么贷款

凡实行自主经营、单独核算,以单个农户家庭组建,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经营的各种家庭农场,均可向信用社申请家庭农场贷款。

    1   农机合作社怎么贷款

    凡实行自主经营、单独核算,以单个农户家庭组建,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经营的各种家庭农场,均可向信用社申请家庭农场贷款。

    1.1   家庭农场贷款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 持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家庭农场营业执照,已取得环保、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等合法经营手续;

    (二) 家庭农场主具备一定的素质水平,包括文化水平、经营管理能力或从事经验;

    (三) 家庭农场具有一定的技能劳动力,经营者受过一定的技能培训;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项目有稳定的技术支撑;

    (四) 家庭农场主及其主要成员 讲求诚信,无不良嗜好和不良信用记录;

    (五) 生产经营项目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信用社信贷支持范畴,产品有市场、有销路、有效益;

    (六)能够向信用社提供生产、经营、财务等基本情况的资料;

    (七) 在信用社开立基本结算账户,并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

    1.2   农村信用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


    合作社贷款的对象是依法登记、运行规范、合法合规、正常经营的合作社及其社员。

    合作社向信用社申请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规范化的合作社;

    (二)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 30%,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 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能按时向信用社报送有关资料;

    (四) 依法从事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生产经营有效益;

    (五) 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能够提供信用社认可的担保;

    (六) 在信用社开立基本账户,新成立的合作社必须把注册资本金存入所开立的基本账户;

    (七) 资信良好,具有清偿贷款本息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主要管理人员遵纪守法,信誉良好,无不良嗜好,无逃废信用社债务的行为;

    (八) 具有与合作社经营相适应的熟知养殖、种植等技术的专业人员或能够持续、稳定地获得相适应的养殖、种植等技术支持;

    (九) 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具有2年以上(含)与合作社经营业务相关的从业经历;

    (十) 信用社要求的其它条件。

    合作社社员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一) 年满 18 周岁(含)以上,60 岁(含)以下或年龄加借款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 60岁(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能力或经营能力的自然人;

    (二) 户口所在地或固定住所(固定经营场所)必须在信用社的服务辖区内;

    (三) 有合法稳定的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 在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

    (五) 信用等级“三级”(含)以上;

    (六) 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作社及社员贷款的种类包括:

    (一) 购买大、中型农业机具贷款;

    (二) 合作社统一采购社员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所需物资的农业投入贷款;

    (三) 合作社统一收购、销售社员农产品时的流动资金贷款;

    (四) 合作社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建造产品分级仓储场所、购买各类包装和加工设施、购置冷藏保鲜设施和运输设备等贷款;

    (五) 合作社及社员用于生产经营的贷款。

    2   专业合作社贷款申请

    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是指贷款人向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的人民币贷款,旨在满足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织产、供、销及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资金需求。

    专业合作社贷款适用客户:

    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在辖区内依法登记、规范运作、有发展潜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专业合作社贷款产品特点:

    1、贷款期限:原则上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一年,建造仓储及生产基地的贷款不超过3年。

    2、对市政府重点扶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先给予贷款额度支持。

    专业合作社贷款申请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

    2、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且具备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

    3   农业合作社贷款申请指南

    农业合作社贷款品种包括:消费贷款、住房贷款以及农户贷款等等,如果您想办理农业合作社贷款,那么,不妨看看下面的示例:

    申请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界定的农户身份。

    根据监管要求,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

    本行的农户贷款分为生产经营类贷款和消费类贷款。生产经营类贷款主要用于满足广大农户在生产经营、自主创业、扩大规模过程中必要的资金需求;消费类贷款主要支持农户购房、购车。借款人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农户贷款,不得挪作他用。

    您可以向本行营业网点或客户经理咨询相关业务,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北京农商银行农户贷款申请表》。

    目前,本行办理农户贷款的基本流程为:客户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合同、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