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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农村户口贷款政策个人贷款基本条件是提供稳定的住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缴纳单,物业管理等相关明; 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可以是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结婚证等信息; 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证明,银行流水单,劳动合同等。

    1   农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1.1   基本条件


    1、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

    2、在信用社开立了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3、企业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

    4、服从信用社管理,如实向信用社提供有关经营情况,按时报送报表和经营计划;

    5、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设施;

    6、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管理规范。

    1.2   政策性


    1、企业从事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2、贷款对象必须符合人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信贷支持对象要求;

    3、在其它银行或信用社没有贷款关系。企业必须在一个信用社贷款,不存在多头贷款问题;

    4、企业在发放贷款的信用社辖区内经营,不得跨地区贷款。

    1.3   项目可行性


    1、原材料有来源,原材料供应有意向性协议;

    2、产品质量合格,有长期稳定的市场,产品销路有意向性协议;

    3、有可观利润,经济效益好;

    4、企业有生产技术保障;

    5、企业对外负债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小于70%。对于流动资金借款,企业自有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必须大于30%;对于固定资产贷款,企业自有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必须大于50%;

    6、新建项目自筹资金必须在50%以上,要有注册资金证明;

    7、新建项目必须要有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1.4   贷款的安全性


    1、担保人必须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代替偿贷的能力,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抵押物必须是地上定着物,易变现,贷款额必须控制在抵押物的70%以内;

    3、质押物、证、权真实清楚,票据合规合法有效。

    1.5   贷款的效益性


    有明确可靠的偿还贷款本息的渠道,企业每年结清利息后,能拿出一定的资金偿还贷款本金。

    企业的诚信度

    企业无逃债、废债行为,不存在恶意拖欠信用社及其它银行、其它单位和个人借款和货款的历史。

    1.6   对农村信用社的要求


    1、信用社自身组织的资金在满足支农的前提下,有充足的富余资金用于发放此笔贷款。每5000万元富余资金最多只能发放1000万元企业贷款。不得用拆借资金或人民银行再贷款发放企业贷款;

    2、若发放此笔贷款,此企业贷款占信用社总贷款的比例不能超过10%;信用社最大十户贷款占总贷款的比例不能超过50%。

    3、市州联社、信合办必须有贷款可行性论证报告,有充足的可贷理由,对存在的不足要有改进措施;

    4、市州联社、信合办审贷委多数同意,其中:理事长、主任必须同时同意,分别鉴有“同意”字样;

    5、市州联社、信合办主要负责人必须对上报的全部贷款资料签有“真实无误”字样。

    6、贷款责任人(信用社、县联社、市联社信贷员、分管信贷的领导、主要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应承担的责任。

    2   农村贷款怎么贷

    申请农村小额无抵押贷款需要具备以下这些基本条件:

    1、社区内的农户或个体经营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

    3、从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可靠收入;

    4、家庭成员中必须有具有劳动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的劳动力。

    简单来说就是具有农村户口,主要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者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

    另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成功办理农村小额无抵押贷款还需要提前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农户信用等级评定主要根据农户基本情况、生产经营状况、信誉程度等指标进行测评。根据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农户资金需求情况及信用额度申请,由农村信用社核定相应等级的农村小额无抵押贷款限额。

    相关贷款知识: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条件

    1、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

    2、在信用社开立了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3、企业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

    4、服从信用社管理,如实向信用社提供有关经营情况,按时报送报表和经营计划;

    5、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设施;

    6、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管理规范。

    3   农村户口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农村户口贷款政策个人贷款基本条件是提供稳定的住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缴纳单,物业管理等相关明; 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可以是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结婚证等信息; 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证明,银行流水单,劳动合同等。

    贷款的途径有三条:

    1、如果你在市镇上有产权房,可以抵押贷款;贷款数是房屋价值的六道七折。而农村自住的房子没有产权,不能抵押的。

    2、如果没有产权房或固定资产抵押,就写一个申请贷款的报告,请求村镇政府同意做保证人,然后到农村信用社去贷款。估计2万以内是可以的。

    3、如果以上两条路都走不通,就只有这条路了。写一个准备养殖什么经济动物的项目报告,请求贷款支持,现在都鼓励小额贷款支持。可以贷款5-8万,抽出一万经营小店。利息是按国家银行统一的贷款利率计算的。如果一两年就归还的,加上管理费手续费啥的,利率不超过10%,因为这种相当于是有政策补贴,比普通商业贷款便宜;如果借期长利率就高一些。如果到期不还,还要处罚滞纳金,并记录不良信誉,下次就贷款不到了。

    4   农村贷款需要什么

    (一)社区内的农户或个体经营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

    (三)从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可靠收入;

    (四)家庭成员中必须有具有劳动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的劳动力。

    授信评定

    (一)农户向信用社提出评定申请。

    (二)客户经理 (信贷员)对申请评定信用等级的农户进行详细调查,内容包括:

    1、查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审查申请人是否系本辖区农户,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或家庭成员是否具备劳动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

    3、核实财产、综合收入情况;

    4、借款需求是否合理;

    5、申请人在农村信用社和其他金融机构有无不良信用记录;

    6、向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咨询该户的资信情况;

    7、其他有关情况。

    客户经理 (信贷员)要依靠村两委、村民代表,采取评议方式认真评定农户信用等级,并依据调查内容填写《农户经济档案》,提出信用状况评定初审意见。

    (三)客户经理 (信贷员)将签注意见后的《农户经济档案》提交信贷业务审批小组,由信贷业务审批小组依据客户经理 (信贷员)的初审意见和评定标准对申请人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四)信贷业务审批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农户信用等级评定会议,对上报的农户进行评定,按照评定结果核发《 农户贷款证》,明确标明信用等级和贷款限额。核定的贷款限额不得超过农户当年综合收入(剔除当年需偿还的其他债务)的70%。《 农户贷款证》应加盖信用社公章,并由评定小组组长签字。

    (五)信贷业务审批小组将《信用户评定记录》交信贷内勤人员凭以登记《农户经济档案》。

    5   农村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一)已被评为信用户的农户持本人身份证和《农户贷款证》到信用社办理贷款,填写《农户借款申请书》。

    (二) 信贷内勤人员认真审核《农户借款申请书》、《农户贷款证》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与《农户经济档案》进行核实。

    (三)信贷内勤人员核实无误后,办理借款手续,与借款人签订《农村信用社农户信用借款合同》,交给信用社会计主管审核无误后,发放贷款。

    (四)信贷内勤人员同时登记《农户贷款证》和《农户经济档案》。

    (五)借款人必须在《农户借款申请书》、《农村信用社农户信用借款合同》、《借款借据》上签字并加按手印。

    【案例】农业贷款的基本程序:

    一、借款单位(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借款申请书。

    二、银行对借款单位(个人)和要求贷款的项目进行调整,签署意见。对比较大的项目要评估论证,按项目管理。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按贷款审批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三、经批准发放的贷款,借贷双方依法签订借款协议书和办理借款契约。必要时要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由借款单位(个人)负担。

    四、按借款协议和契约支付贷款,定期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五、按期收贷和结息。需要时,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对逾期贷款加收利息。

    六、总结评价贷款使用效果,建立工作档案。

    6   农村贷款条件是什么

    为鼓励和扶持农村优质企业和项目的发展,国家政府部门推出了农村贷款业务。为了让农村贷款业务的作用落到实处,相关部门对办理农村贷款业务进行了门槛限制,只有符合农村贷款申请条件者才可以享受该项金融服务。那么办理农村贷款条件是什么呢?

    1.办理农村贷款的融资者必须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基本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作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2.除自然人和不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3.农村在贷款社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在该账户内保留有一定数额的支付保证金;自愿接受贷款社的信贷及结算的监督检查,能够保证定期向贷款社报送经营计划和相关业务、财务报表。

    4.农村在贷款社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在该账户内保留有一定数额的支付保证金;自愿接受贷款社的信贷及结算的监督检查,能够保证定期向贷款社报送经营计划和相关业务、财务报表。

    5.农村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

    6.申请固定资产、房地产等项目贷款的,借款人的所有者权益、自筹资金比例必须达到国务院规定的要求,同时必须按项目管理的要求,提交完整、规范、有效的文件资料。

    7.农村借款人必须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贷款卡,并按要求办理年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