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有土地拍卖
即土地使用权拍卖。在指定的时间、公共场合,在主持人的主持下,通过公开竞价而定价的方式买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在中国,其程序是:①土地管理部门于公开拍卖前30日发出拍卖公告。②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并索取有关文件。③竞买人向拍卖人报送参加竞买的有关资料,经审核批准成为竞买人,交纳保证金,领取竞买号牌。④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并按程序公开拍卖:主持人介绍拍卖地块位置、面积、用途、规划要求及其他有关事项;公布拍卖起叫价;竞买人按规定的方式竞相应价或加价,其最后应出最高价(或加价)者即为竞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交付相当于地价总额的10%的定金;竞得人按规定期限付清地价款后,依法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书。
2 国有土地拍卖流程
1、 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2、 有意竞买人按照公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索取拍卖文件,拍卖文件包括以下材料:
①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②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须知;
③ 竞买申请书(样本);
④ 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
⑤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样本)及其它有关合同(样本);
⑥ 拍卖地块规划设计要点;
⑦ 拍卖地块位置示意图;
⑧ 其他有关文件。
3、 申请竞买。有意竞买人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并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
① 竞买申请书;
②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个人竞买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③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④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应提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市国土资源局对竞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① 竞买申请文件在申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
② 竞买申请文件不齐备或不符合规定的;
③ 竞买申请文件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
④ 竞买申请人不具备资质的;
⑤ 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⑥ 竞买申请人没有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5、 市国土资源局对审查符合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回执,确定竞买人。
6、 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地点领取竞价标志牌,竞买人持竞买标志牌进入拍卖会场。
7、 举行拍卖会,拍卖会按下列程序进行:
① 主持人点算竞买人;
② 主持人介绍拍卖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和其他有关事项;
③ 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竞买规则及增价幅度。设有底价的,应当明确提示;
④ 主持人报出起叫价;
⑤ 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⑥ 主持人确认该应价后继续竞价;
⑦ 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最高应价而没有再应价的,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
⑧ 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
⑨ 竞得人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8、 在《拍卖成交确认书。规定期限内,竞得人与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它有关合同,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出让金及其它有关费。
9、 批准建设用地。
10、申请土地登记、颁发土地证。
3 国有土地拍卖成交时效
3.1 房产纠纷一般诉讼时效:2年
一般时效通常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超过两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2 房产纠纷特别诉讼时效:1年
特别时效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的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3 房产纠纷最长诉讼时效:20年
4 国有土地拍卖多少钱
2016年一季度,受春节假期及两会等因素影响,同时由于房地产市场库存问题依然严峻,主要城市土地市场持续低温,各项指标均不及去年同期,出让金下降超四成,宅地降幅更加明显。楼面均价年初上涨后近两月逐渐回落,整体浮动不大,平均溢价率仍维持降势。本月供地已有回升迹象,随着土地入市量增加及房企拿地意愿增强,二季度指标有望向好。
2016年1-3月,全国300个城市共推出土地6554宗,同比减少25%;推出土地面积22482万平方米,同比减少34%。其中,住宅类用地(含住宅用地及包含住宅用地的综合性用地)1954宗,同比减少33%;推出土地面积7540万平方米,同比减少46%。
2016年3月,全国300个城市共推出土地1975宗,推出土地面积7281万平方米,环比增加16%,同比减少17%。其中,住宅类用地(含住宅用地及包含住宅用地的综合性用地)539宗,推出土地面积2016万平方米,环比增加3%,同比减少35%。
成交情况:主要城市供地放缓致使一季度成交量整体下降,宅地降幅高于总体
2016年1-3月,全国300个城市共成交土地4849宗,同比减少36%;成交面积17110万平方米,同比减少41%。其中,住宅用地(含住宅用地及包含住宅用地的综合性用地)1412宗,同比减少42%;成交面积5678万平方米,同比减少51%。
2016年3月,全国300个城市共成交土地1601宗,成交面积6097万平方米,环比增加50%,同比增加0.4%。其中,住宅用地(含住宅用地及包含住宅用地的综合性用地)405宗,成交面积1533万平方米,环比增加1%,同比减少33%。
楼面均价:楼面均价年初上涨后逐渐回落本月同环比双降一季度均值较去年略低
2016年1-3月,全国300个城市成交楼面均价为1262元/平方米,同比下降5%;其中住宅类用地(含住宅用地及包含住宅用地的综合性用地)成交楼面均价为1849元/平方米,同比上涨3%。
2016年3月,全国300城市成交楼面均价为1020元/平方米,环比下降17%,同比下降13%;其中住宅类用地(含住宅用地及包含住宅用地的综合性用地)成交楼面均价为1733元/平方米,环比上涨7%,同比上涨2%。
溢价率:一季度平均溢价率降势未改整体仍处低位单月浮动不大
2016年1-3月,全国300个城市土地平均溢价率9%,较去年同期下降4个百分点;其中住宅类用地(含住宅用地及包含住宅用地的综合性用地)平均溢价率10%,较去年同期下降4个百分点。
2016年3月,全国300个城市土地平均溢价率7%,较上月下降1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下降7个百分点;其中住宅类用地(含住宅用地及包含住宅用地的综合性用地)平均溢价率8%,较上月下降3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下降8个百分点。
出让金:受成交量价下跌影响主要城市出让金以同比下降为主总额降幅超四成
2016年1-3月,全国300个城市土地出让金总额为4068亿元,同比减少43%。其中,住宅用地(含住宅用地及包含住宅用地的综合性用地)出让金总额为2676亿元,同比减少47%。1-3月,全国40个大中城市中仅厦门等6个城市出让金同比增加,降幅前十城市均减少75%以上,中西部城市成交更显低迷,西宁、贵阳同比降幅居前列。
2016年3月,全国300个城市土地出让金总额为1078亿元,环比增加14%,同比减少19%。其中,住宅用地(含住宅用地及包含住宅用地的综合性用地)出让金总额为678亿元,环比增加7%,同比减少32%。
2.各类城市:一线城市表现分化二三线城市供需双降
一线城市土地市场前三月分化凸显,京沪分别在1月及3月表现抢眼,一季度收金均在300亿元以上,广深则各有两月宅地零成交;尽管本月楼面均价同环比涨幅翻倍,但由于整体土地入市量偏低,一季度供需及出让金仍呈现较大降幅。二三线城市各项指标也以同比下降为主,出让金均减少四成左右,降幅较一线城市略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