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土地

宅基地继承

  我国宅基地的所有权使是属于集体所有的,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要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区分不同情况来确定。

      1   宅基地能不能继承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所以你不能单独继承你父亲的宅基地,但你可以继承你父亲的房屋并且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并且应当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的规定,向甲村所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有的律师认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不能继承,农村承包经营地也不能继承,但承包经营地的收益可以继承。

      还有律师认为:分两种情况,一,如果地上有房屋并取得房产证,土地亦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办理继承。二,空地,可由村集体回收后重新安排给符合条件的本村村民使用。

      也有的认为:法律上不可继承,但是实际上,只要房子还在就没什么问题,可以继承房子,也就约等于继承了宅基地。法定宅基地还是农村集体所有的,本集体成员可以申请以建居民住房使用,但只有使用权,不具有所有权。虽然法律明文规定是这样,不过实际上农民所有权观念其实还是盖过法律的。而且在农村,宅基地私下流转也不算罕见,基本上与私人所有没有特别大的差别。


      2   宅基地继承协议



      2.1   宅基地过户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 乙方:        (身份证号:                      )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产过户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该房屋位于四川省内江市全安镇吼冲村   社   号,房产证编号为:     字第         ,建筑面积为:       ;土地使用证编号为:          字第             ,用地面积为:       。甲方自愿放弃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将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若甲方违约,应向乙方赔偿所有损失;若乙方违约,应向甲方赔偿所有损失。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2   宅基地继承协议范文


      甲方: (身份证号: )

      乙方: (身份证号: )

      甲方的 于 年 月 日过逝,留下位于  房屋一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编号为: 字第 号,用地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的 生前并无遗嘱,也并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根据继承法,乙方享有该房屋

      继承权。但继承人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一致同意,甲方的 留下的房屋土地使用面积的 平方米由甲方继承,乙方自愿放弃该房屋继承权。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方违约,应向乙方赔偿所有损失;若乙方违约,应向甲方赔偿所有损失。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16年 月 日        2016年 月 日



      3   如何继承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款


      案情:

      某村的a与b为夫妻关系,两人生下一子一女,c和d。1991年系争房屋办理了房产证,该证登记户主为a,宅基地使用权证审批表中还写有b、c及d的名字。 2009年,a去世,留下遗嘱将系争房屋由b和d继承。同年,系争房屋因修建道路动迁,d出嫁,未参与动迁事宜,全部款项由b和c占有,d主张权益时遭到拒绝。因此d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分割并继承系争房屋的动迁补偿款。

      律师分析: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原则上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宅基地审核表中登记的权利人为宅基地使用权人。

      关于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权利人已死亡的,拆迁补偿款可按继承关系处理。系争房屋经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未进行新建、翻建、改扩建的,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核定人员为房屋的权利人。系争房屋的审批表表明户主为a,其他宅基地使用权人为b、c及d,故系争宅基地房屋的权利人应当为a、b、 c和d,也即a、b、c和d对系争房屋享有所有权。分割时,应根据权利人对财产的贡献大小、财产来源、居住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

      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由于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提供给本集体成员享有的,并且按户计算。当一户出现人口减少,宅基地仍是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系争宅基地使用权证上核定的人员为a、b、c和d,系争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应属于a、b、c和d共有,故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应属于4人共有。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

      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十条第一款: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十三条第一款: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