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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申请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1   宅基地申请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宅基地用地:

      (一) 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

      (二) 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267平方米)的;

      (三) 回村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村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四) 原宅基地因影响城乡规划,需要收回或搬迁而又无宅基地的。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

      (一) 买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房屋的;

      (二) 违反计划生育超生的;

      (三) 一户一子(女)有一处宅基地的;

      (四) 户口已迁出的;

      (五) 年龄未满十八岁的;

      (六)其它按规定不应安排宅基地用地的;

      农村居民宅基地用地,以户为单位,在城市规划及规划控制范围内,每户不得超过134平方米,其它范围不超过167平方米。

      2   宅基地申请书


      2.1   宅基地申请书范本1


      ————村民委员会:

      我是本村村民 ,现有父亲或母亲 名下宅基地一处,因我有弟兄 人,本人已结婚,需分家领过,原有宅基地已不能满足居住需求。故申请审批宅基地,请予批准。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

      2.2   宅基地申请书范本2


      XXX村委会:

      我叫XX,是XX大队的村民(阐述下性别,出生日期,婚姻状况,家庭现状)。因XXX原来(阐述下你的实际情况,就是无房,与父亲分家,需要地方居住等,把实际情况表述清楚就可以ile),现申请土地的划拨及在该土地上建房。根据农村居民建房的有关规定,特想XX申请宅基地一处,特此申请,敬望批准。

      申请人:                             日期:

      2.3   宅基地申请书范本3


      申请人:姓名,个人介绍

      申请事项:

      申请农村宅基地以新建住房。

      事实和理由:

      一、申请人现住的房屋,还是以前父母建的简陋瓦房,至今己近50年,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修修补补既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也影响房屋外观,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二、我现居住的房屋一共五间,90多平方米,由我兄弟两家和我父母共计三家共同居住。我们兄弟都已成家,两家共用人数已经达到14人,人均住房面积仅有5平方米左右,现在的房屋根本就住不下,为了改善现有的住房状况,必须建新房。

      三、这些年来,党的政策越来越好,我们农民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我通过多年的辛勤劳动,不断积攒,已基本上攒够了建新房(建成砖混水泥房)的费用。只要上级一批准,我就能马上动工。

      特此申请,敬请贵村委会核实情况,审核批准为盼。

      此致

      XX村村民委员会

      申请人:



      3   宅基地申请审批原则


      (一)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

      (二)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

      (三)符合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用地标准;

      (四)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尽量利用村内空闲地和原宅基地;

      (五)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者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三条

      4   申请宅基所需资料

      (一)农村宅基地审查及现场勘察报告书;

      (二)乡(镇)政府请示;

      (三)国土资源所的审查报告;

      (四)公告照片;

      (五)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六)村民建房用地申请报告书;

      (七)山东省村镇农(居)民建房许可证;

      (八)平面图;

      (九)村土地利用现状图

      (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

      (十一)补充耕地方案(占用耕地)。

      5   宅基地申请审批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6   申请宅基审批程序


      (一)建房户提出书面申请:由住房困难户提出书面申请交村民小组;

      (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张榜公告: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召开村民大会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加注意见张榜公布,并报村委会;

      (三)村民委员会根据住户实际,签注意见统一上报,并将花名册报国土资源管理所;

      (四)国土资源所审查并填写《宅基地审查及现场勘察报告书》:国土资源所派人员现场踏勘,对拟建房使用土地进行丈量,并由国土管理员写出踏勘调查报告;对符合条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房户,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将审查结果交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在村内政务公开栏张榜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五)乡(镇)政府提出审批请示:公示后无争议的由国土资源所将用户花名册及相关材料报县国土资源局。

      (六)县政府批复:国土资源局代县政府负责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用地户,报县政府批复。

      (七)现场放线:对县政府批复同意建房的用户,由国土资源所派人到现场定界、放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