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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三改

“三分三改”,是政经分开、资地分开、户产分开和股改、地改、户改。实行“三分三改”,目的是促进要素的市场化配置和流转,是统筹城乡综合改革的核心,是农村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的重大变革,对彻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1   什么是三分三改


      所谓“三分三改”,就是指政经分开、资地分开、户产分开和股改、地改、户改。政经分开,指把村“两委”组织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开,确保二次分配的公平;资地分开,指把土地资产与非土地资产分开,使得非土地资产能够正常自由流动;户产分开,指把户口与产权关系分开,使农民在农村所享有的各项权益不因户口转换而改变;股改,指对村级集体经济中的非土地资产进行股份制改革,实行股改以后,农民对自己拥有的股权享有自由处置权,这些股权不会因农民居住地的变化而丧失;地改,主要是三句话:农用地“三不变”流转,即农用地在权属性质不变、用途不变、量质不变的前提下进行流转;宅基地助农民进城,即宅基地的用益物权可以变现,也应该允许农民跨行政村(镇)异地置换城镇房产或异地建房;建设用地同国有入市,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农村集体土地分为农用地、宅基地和建设用地,分类进行用益物权改革,可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行农用地“三个不变”流转,可以促进土地相对集中,实行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提高生产效益;户改,指户籍制度改革,即户口以实有人口、实有住所为依据,按居住地登记,剥离依附在户口制度上的身份、职业、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附属功能,还原户口本来的社会管理功能。

      长期以来,农村土地、产权、户籍等城乡二元制度安排,严重阻碍了温州的城乡一体化进程。通过“三分三改”的联动推进,能够切实保护农民权益,实现农民资产增值,加快农民进镇入城;能够盘活提高存量土地使用效率,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能够解决半城市化问题,提升城市档次、品位和功能,为集聚高端要素营造良好环境,从而促进转型发展。

      1.1   三分三改:政经分开


      政经分开,是通过把村“两委”组织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开,以确保二次分配的公平。目前在我市农村中存在这样一个弊病:村“两委”和村经济组织都从集体经济这个口袋里掏钱,导致村“两委”权力过大而缺乏监督,村干部易出现以权谋私等贪腐现象。政经分开,是针对这一问题进行彻底的改革,经过改革后的村“两委”将不直接掌握村集体资产,成为单纯的村民政治自治组织,其运行成本参照城镇社区基层组织,由公共财政来承担。农村经济合作社将作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直接掌握村集体资产中的非土地资产。

      1.2   三分三改:资地分开


      资地分开,是通过把土地资产与非土地资产分开,使得非土地资产能够正常自由流动。近年来,在山区农村实行的下山移民计划,让原先一穷二白的村集体,开始依靠土地租金壮大集体收入。但是,村“两委”仍是集体土地和土地租金共同的掌管者。在这些村庄的一个普遍现象就是,村集体资产产权不明晰,这样不仅限制了土地资产的流动,也同时限制了非土地资产的流动。而我国宪法规定,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不能搞私有化。因此,在资地分开的改革中,保持土地资产的集体性质不变,由新成立的土地合作社,代表村民进行掌握、流转、处置。而剥离后的非土地资产,则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代表社员股东进行掌握、处置,从而实现自由流动。

      1.3   三分三改:户产分开


      户产分开,是通过把户口与产权关系分开,使农民在农村所享有的各项权益不因户口转换而改变。现在,许多从农村移居城市的农民,户口一转成“非农”,随之而来的就是孩子入学难,购置住房难等诸多困境。实际上,就像城里居民买了某家银行的股票,但并不需要住到银行的隔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什么非要住在村里,才认这个账?通过户产分开,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土地承包权、宅基地用益物权、集体经济权益,这些权益不会因农民户口转换、居住地变化而改变,成了农民个人的权益,可以由农民自由处置。而入城农民在享有城镇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待遇的同时,也不会以放弃原来在农村所享有的权益为前提条件。

      1.4   三分三改:股改


      股改,是将村级集体经济中的非土地资产进行股份制改革。长期以来,村级集体经济资产属于本村全体村民所有,而负责管理经营的是村“两委”。这导致了村级集体资产之于村民,就如一块虚化的蛋糕,看得见却摸不着。而股改就是让村民不仅能成为村集体经济中非土地资产的股东,而且将享有所持股份自由处置权。也就是说,村民拿到量化的股权后,既可以选择持有以获得分红,也可以将其转让,拿到实实在在的现金。同时,量化到户到人的股份,还可以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流转。

      1.5   三分三改:地改


      地改,主要是三句话:农用地“三不变”流转;宅基地助农民进城;建用地同国有入市,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此次地改,首先鼓励农用地在权属性质不变、用途不变、量质不变的前提下进行流转,进而建立镇、村两级土地合作社,探索建立土地流转价格评估制度,在农户和种粮大户之间寻求土地流转的双赢;其次是允许农民跨行政村,以镇为单位异地建房,还可以拿着宅基地指标跟政府置换,享受在城里按成本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待遇;此外通过建立一套规范的政策,农村建设用地也将同国有建设用地一样建立土地交易市场,使得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通过租赁、作价出资(入股)、转让等有偿方式交易,不仅可以把农村建设用地资源转化为城市发展的要素,还能充分激发城市化的动力和潜能。

      1.6   三分三改:户改


      户改,即户口以实有人口、实有住所为依据,按居住地登记,还原户口本来的社会管理功能。长期以来,由于传统的土地政策、户籍制度、城乡二元结构的思维方式,农民被排斥在城市生活之外。而户改,将改变传统户籍与土地直接联系的制度,以家庭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户口将剥离依附在户口制度上的身份、职业、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附属功能。通过改革,农民和市民没有区别,同等享有城镇居民的待遇,同时保护农民在原来农村享有的正当权益。这样一来,农民就可以自愿进镇入城转变成市民,从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加快推进城市化。

      2   温州三分三改


      改革开放以来,温州创造了举世瞩目的温州模式,改革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并依靠温州模式站在一个时代的高点。但近年来,温州发展出现很多不足,直接表现是发展速度相对较慢,其直接原因是投入不足,投资不足的关键原因是投资环境不佳。环境当中的主体是城市,影响我们城市的发展,关键是体制机制的制约。这当中,最为关键的还是城乡二元的制度障碍。

      此次我市推进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就是要以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为动力,以要素市场化三分三改为核心,切实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各类要素向城镇集聚。什么是三分三改?三分三改怎么进行?我们结合案例对此进行详细的解读,并邀请来自政府、理论界和基层的实践者进行探讨。

      政经分开:指把村“两委”组织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开,确保二次分配的公平。

      苍南宜山镇宜一村是集体收入强村,近年来,每年都实现100万元递增。今年,该村建立了村集体收支预决算制度:凡是吃集体财政“粮食”的村里各组织,都要在年初做好预算,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每月建立财务使用报表,并在年终向村民代表大会汇报。该村党委书记杨成涛认为,这项制度就是为增加村级财务使用透明度而设立的。

      宜一村这种自发的行为,正是看到了目前我市农村中的弊病:村“两委”和村经济组织都从集体经济这个口袋里掏钱。导致村“两委”权力过大而缺乏监督,村干部易出现以权谋私等贪腐现象。同时,用集体经济来支付社会行政管理费用,这对农民也有失公平。

      而我市此次统筹城乡的城镇化改革所提出的政经分开,将是对这一问题进行更彻底的改革。把村“两委”组织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开,以确保二次分配的公平。经过改革后,村“两委”将不直接掌握村集体资产,成为单纯的村民政治自治组织,其运行成本应该参照城镇社区基层组织由公共财政来承担。

      农村经济合作社将作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直接掌握村集体资产中的非土地资产。并经过股改,成为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企业形式出现,其收益属于村民成员所有。甚至还可以根据每个村实际情况,划分多个股份合作社。这些经合社将由社员股东依股权、股份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

      而经过政经分开后的村“两委”和经合社,虽然在组织、职能上已分开,但在人员上可以交叉任职,并建立各自的台账,以便监督。

      资地分开:指把土地资产与非土地资产分开,使得非土地资产能够正常自由流动。

      乐清市湖雾镇赤砂村曾经是一个山区村。如今,该村依靠下山移民,腾出了原来山区的土地,并作为村集体资产,出租给外来的养殖户进行复垦开发。虽然这让原先一穷二白的村集体,开始依靠土地租金壮大集体收入,但村“两委”仍是集体土地和土地租金共同的掌管者。

      这样的情况,在我市农村具有普遍性。目前,我市农村的集体资产可分为两大块:土地资产和非土地资产。其中,土地资产包括耕地、林地等;非土地资产则包括依靠集体建设用地获得的租金收益、集体资金、设备等。而在农村的一个普遍现象就是,这些村集体资产产权不明晰。两者捆绑在一起,都由村“两委”掌握。这样,不仅限制了土地资产的流动,也同时限制了非土地资产的流动。

      而我市此次统筹城乡的城镇化改革所提出的资地分开,是指把土地资产与非土地资产分开,使得两种资产都能够正常自由流动。实际上,就是把村集体土地资产和非土地资产的管理组织分开。

      针对农村土地资产,我国宪法规定,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不能搞私有化。因此,资地分开改革中,要保持土地资产的集体性质不变,并经过地改后,由新成立的土地合作社,代表村民进行掌握、流转、处置。而剥离后的非土地资产,则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代表社员股东进行掌握、处置,从而实现自由流动。

      户产分开:指把户口与产权关系分开,使农民在农村所享有的各项权益不因户口转换而改变。

      34岁的阿锦是灵昆镇人,几年前因为嫁到市区,户口随丈夫转成“非农”。原本她一直没把自己的农村户口当回事,可今年因为孩子入学,她尝到了当城里人的“代价”。“如果户口还在村里,我份头上的地就可以转让给亲戚,在市区买房子也不用那么吃力。”阿锦说。后来她和丈夫一起从亲戚朋友家东拼西凑借钱买了房子,这才让孩子顺利入学。

      实际上,就像城里居民买了某家银行的股票,但并不需要住到银行的隔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什么非要住在村里,才认这个账?只要你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哪怕跑到国外去了,这个村级集体经济的权益还是你的。户口和产权没有必然联系,产权与居住地也没有必然联系。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土地承包权、宅基地用益物权、集体经济权益,这些权益不能因农民户口转换、居住地变化而改变,是农民个人的权益,可以由农民自由处置。所以,农民到城镇居住生活并转换户口,与城镇居民享有城镇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同等待遇,这不是户口带来的权益,不能以农民放弃原来在农村所享有的权益为前提条件。

      股改:指对村级集体经济中的非土地资产进行股份制改革。

      “人人有份又人人无份”,这是村级集体资产之于村民的状态。按照国家规定,村级集体经济资产属于本村全体村民所有,可负责管理经营的是村“两委”。对于村民来说,它就像一块虚化的蛋糕,看得见但摸不着。

      去年9月,永嘉县大若岩镇大元下村成立的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曾打破这一状态。该合作社把村里核定的1324.29万元村经营性资产,均分为93300股,让全村1418名村民都成为股东,并拿到固化的股份。然而,村民拿在手里的量化股权,仅作为享有每年股利分配的依据,不得继承、转让、退股提现。

      此次股改,村民不仅能成为村集体经济中非土地资产的股东,而且将享有所持股份自由处置权。也就是说,村民拿到量化的股权后,既可以选择持有以获得分红,也可以将其转让,拿到实实在在的现金。同时,量化到户到人的股份还可以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流转。这就意味着,村民不管住在农村还是城镇,只要手里持有股份,就能享受村集体经济带来的收益。当然,村民也可以选择有偿转让股份,作为进城生活务工的本钱。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股改仅限于村级集体经济中的非土地资产,耕地、林地等土地资源不得作为改革内容。同时,量化资产股权直接设置到户,原则上不设集体股,但应提取一定比例的村集体净资产作为改制风险金。而新成立的村级股份制经济合作社,须经上级审批组建,并向社员股东出具股权证书。合作社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可以选择承包、租赁、招标、拍卖集体资产等多种方式进入市场,其收益按成员拥有股份进行分配。

      地改:主要是三句话,农用地“三不变”流转、宅基地助农民进城、建用地同国有入市。

      种粮大户不必挨家挨户询价,而是享受一站式土地流转服务;城镇里售价数百万的房子,农民以几十万元的成本价就能买到;村集体建设用地类似于国有建设用地上市交易……上述场景,或将通过此次地改得以实现。

      农用地“三不变”流转——促进土地集中,实行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缺乏规范的土地流转平台,使得不少种粮大户有心种田却无力拿地。此次地改不仅鼓励农用地在权属性质不变、用途不变、量质不变的前提下进行流转,而且将建立镇、村两级土地合作社。该合作社将探索建立土地流转价格评估制度,一方面受让农户自愿流转的承包经营权,一方面为种粮大户提供多途径流转服务。

      宅基地置换城镇房产——圆农民城镇住房梦。此次地改,不仅允许农民跨行政村,以镇为单位异地建房,还可以拿着宅基地指标跟政府置换,享受在城里按成本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待遇。可以这样假设,农民要从山里搬到城镇生活,按30万元的成本价买一套房子,这套房子的实际价值为200万元,那农民就得益170万元。不仅如此,农民还可以拿宅基地置换产业功能区标准用房,甚至可以放弃宅基地而进入城镇购买商品房,由政府直接给予相应的货币补贴。这无疑降低了农民进镇入城的安居成本。

      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激发城市化动力与潜能。通过建立一套规范的政策,农村建设用地将同国有建设用地一样建立土地交易市场。那么,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就可以通过租赁、作价出资(入股)、转让等有偿方式交易,不仅可以把农村建设用地资源转化为城市发展的要素,还能充分激发城市化的动力和潜能。

      户改:指户籍制度改革,即户口以实有人口、实有住所为依据,按居住地登记,剥离依附在户口制度上的身份、职业、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附属功能,还原户口本来的社会管理功能。

      今年10月,国家人口计生委组织的2010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出炉,浙江部分数据显示,促使农民工产生获得城市户籍意愿的动力,占比最高的一项是“为了子女教育”(44.9%),其次依次为城市生活环境、就业机会及社会保障与福利。泰顺双旸村村民王尤赛告诉记者,自己身在农村,这几年靠盲人按摩赚了点,有心培养子女成为新一代有较高科学文化知识的人,但农村教学质量太差而难以望子成龙、望女成凤,而同村的几户人家,虽然有钱买摩托车,可房前屋后没公路也不能骑。而正是由于长期以来,传统的土地政策、户籍制度、城乡二元结构的思维方式,将农民排斥在城市生活之外。

      传统户籍制度是与土地直接联系的,以家庭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通过改革之后,农民和市民没有区别,同等享有城镇居民的待遇,同时保护农民在原来农村享有的正当权益。这样一来,农民就可以自愿进镇入城转变成市民,从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加快推进城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