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家庭农场认定标准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发展家庭农场是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的重要途径。由于刚刚起步,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还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登记办法,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
专业农场申报材料:
(一)专业农场申报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专业农场认定申请及审批意见表;
(三)土地承包合同或经鉴证后的土地流转合同及公示材料(包括土地承包、流转等情况);
(四 )专业农场成员出资清单;
(五)专业农场发展规划或章程;
(六)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材料。
1.土地流转以双方自愿为原则,并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2.土地经营规模:水田、蔬菜和经济作物经营面积30公顷以上,其他大田作物经营面积50公顷以上。土地经营相对集中连片;
3.土地流转时间:10年以上(包括10年);
4..投入规模:投资总额(包括土地流转费、农机具投入等)要达到50万元以上;
5.有符合创办专业农场发展的规划或章程。
乡(镇)政府对辖区内成立专业农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县(市)农经部门复审。经复审通过的,报县(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由县(市)农经部门认定其专业农场资格,做出批复,并推荐到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上海( 农用地、 商住地、 工业地)松江: 定人定产,高度计划
上海市松江区非农就业率达96.7%,是典型的都市“三农”区。
松江的家庭农场别出心裁,是高度“计划性”的“定人定产”农场,规模在100亩到200亩之间,农场主是本地职业化的家庭成员,基本不超过3人,只从事粮食生产和养猪。家庭农场自2007年推出到2012年6月止,已发展到1173户,经营面积占全区粮田面积的77.3%,户均经营面积114.1亩,户均年收入10.1万元。在松江,“定人定产”的家庭农场已成为松江都市农业的亮点。记者深入松江采访发现,松江“定人定产”家庭模式有非常科学的顶层设计,保障了粮食生产,保护了生态,培育了职业农民,保证了专业化水平,一举多得。
近年来,上海松江、湖北( 农用地、 商住地、 工业地)武汉( 农用地、 商住地、 工业地)、吉林( 农用地、 商住地、 工业地)延边( 农用地、 商住地、 工业地)、浙江( 农用地、 商住地、 工业地)宁波( 农用地、 商住地、 工业地)、安徽( 农用地、 商住地、 工业地)郎溪等地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农业部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已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负责人日前对此表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主要是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不提倡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要兼顾劳动生产率与土地产出率,把握好土地经营规模的“适度”。
2 家庭农场扶持政策
2015家庭农场补贴政策如下:各地政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登记办法,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因为各地农业发 展现状不同,家庭农场的补贴政策及力度差异也很大,同时补贴的项目也是多样化,针对家庭农场直补、流转土地租金补贴、贷款贴息补贴、农机补贴、农资补贴等都有所差异,比如:
1、安徽:家庭农场连片流转土地10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200元,连补3年,分年度兑现;对从事设施农业、养殖、特色种植等产业被认定为中小型和大型家庭农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万元和5万元。
2、山东:家庭农场注册登记200亩以上、合同5年以上、总投资30万以上的,2013年最高可拿到10万元补贴。
3、江苏:经营稳定、推广应用新技术且平均效益比普通农户高30%以上的家庭农场,给予3到5万元的奖励。同时,扶持组建家庭农场协会,农产品实行 统一种植销售;年销售业绩在100万元以上的家庭农场,给予实际销售收入1%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经营家庭农场所申请的银行贷款,予以贴息扶持。 每个贴息对象年贴息最高额度为5万元,可连续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