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耕地如何处理,看看聊城如何扭转盘活土地的

聚土网 2018-07-10 16:07
摘要:大众网记者从聊城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市国土资源局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组织开展了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截至6月底,全市25宗闲置土地中,共处置24宗,面积927.75亩。

大众网聊城7月9日讯(记者 赵志鹏)9日下午,大众网记者从聊城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市国土资源局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组织开展了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截至6月底,全市25宗闲置土地中,共处置24宗,面积927.75亩。


记者了解到,一方面,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关于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的意见要求,全面提升聊城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聊政发[2018]23号)。


另一方面,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了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截至6月底,全市25宗闲置土地中,共处置24宗,面积927.75亩,整改完成率99.36%;共盘活利用空闲土地248宗,面积1373.86亩,占总面积的39.65%,已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任务。同时,还相继开展了2018年度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和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预计两项工作分别于9月底和8月底前完成。


据悉,聊城市国土资源局将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新资源观,坚持保护优先、节约优先为主的方针,全面加强土地资源利用全过程管理,推动形成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绿色发展的新格局。


责任田是指将村集体所有耕地承包给农户,由农户自己负责耕种和管理,但不能随意买卖和挪作使用的田地。那在自家责任田上搞建设需要报批吗?闲置耕地如何处理?

在自家责任田上搞建设需要报批吗?

1.《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只要改变农用地性质,必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占用。对私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行为,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刑法》第二百二十八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法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二十以下罚金。《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闲置耕地如何处理?

1.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2.已经办理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2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3.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两年弃地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