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祖坟就任性?砍掉林地3万亩树苗

聚土网 2015-04-03 09:27
摘要:有祖坟就任性?砍掉林地3万亩树苗,林地,林权,林权市场

有祖坟就任性?砍掉林地3万亩树苗

       有钱就可以任性,只因林地中有祖坟,就直接砍掉了近3万亩的树苗。而所有的纠纷,都来自于墓地与林权的划属关系。
       
       江夏区舒安街王班村村民王林军反映,他租赁了本村一块林地,种植了杉树。3月25日,邻村村民以林地里有该村祖坟为由,强行砍倒了近3万棵树苗,致他直接经济损失近10万元。

王林军租赁的林地,位于王班村村二组王万爵湾。昨日,楚天都市报记者赶至现场时,看到满山1米多高的杉树苗,都被砍倒在地。

王林军介绍,2004年,他向王万爵湾租赁了这块约80亩的林地,种了29000多棵杉树苗。去年1月,这些杉树眼看就要成材却遭遇山火,只好砍掉,今年树桩上重新长起了树苗。但上月25日,相邻的八秀村30多位村民手持砍刀,不由分说将这些树苗砍倒。“清理树苗、施肥等花去了近10万元,如今心血付诸东流了。”王林军痛心不已。

  为何砍倒邻村的树苗?八秀村村委会主任王和林介绍,1987年划定地界时,这块林地确被划入王班村;但近年来,八秀村村民认为林地里有他们的祖坟,权属应该重新划分。于是,在多次协商无效的情况下,村民们就砍倒了王林军的树苗。

记者随后来到舒安街国土资源管理所,看到1987年绘制的土地红线图,林地确在王班村村界内。2001年,江夏区林业局颁发了林权证,认定该林地属于王班村二组集体所有。

江夏区舒安街道办事处信访办负责人称,王林军栽种的树苗被毁,涉及到民事纠纷,他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至于权属问题,因该林地属于集体土地,街道办无权对其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划分。街道办将组织双方协调处理此事。

       关于林权的归属问题,应该落实到所有村庄里,不能以打马虎眼就过去了。像这样10万元林地,无论是经济还是生态,都是一种极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