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保障国家重大项目建设,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允许铁路、水利等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以及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实行耕地占补平衡“边补边占”,由各省级政府采取书面形式作出补充耕地承诺。
然而,笔者"
为保障国家重大项目建设,
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允许铁路、水利等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以及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实行耕地占补平衡“边补边占”,由各省级政府采取书面形式作出补充耕地承诺。
然而,笔者在督察中发现,一些地方在国家特殊政策中却看到了逃避耕地占补平衡义务的“机遇”,擅自搞起了“承诺制”。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擅自扩大耕地占补平衡“边补边占”的范围,不管什么性质的项目,只要地方政府承诺期限,就可以批准占用耕地,不用履行“先补后占”。二是占用优质耕地的,如果补充的耕地是劣质耕地,地方政府承诺进行改造,就可以“占优补劣”。
扩大“承诺制”的范围,本来就是对耕地占补平衡义务“打折扣”。而在部分地区,却演变成更加恶劣的情况。地方政府对于所做的承诺,不能做到有诺必行,承诺的
土地并没有真正开垦为耕地,只不过是纸上划为“耕地”而已。这种瞒天过海的“占补平衡”,悄悄蚕食
耕地保护红线。如某县2013年承诺实施某耕地开发项目,2015年督察发现该项目还没有立项。还有某县承诺投资300万元增加水利设施,用于提高耕地质量,结果两年过去了,承诺的水利设施仍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由于一时困难采取承诺制暂时缓解耕地占补平衡的压力,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许多地方把这个经念歪了,打着“承诺”的旗号来忽悠“红线”,被扭曲的占补平衡对当前耕地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耕地占补平衡在这些地方走样变形,玩承诺游戏,敷衍塞责,欺上瞒下,如果不能及时纠正,势必使“严格保护耕地”成为一句空话。
我国人均耕地少、耕地质量总体不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国情很长时间内不会改变,这决定了我国耕地保护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必须严格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的要求,确保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双到位。习近平总书记曾作出指示,耕地占补平衡政策是对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占用耕地不断扩大的补救措施,要加强对耕地占补平衡的监管,防止出现补充数量和质量不到位的问题,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的现象。
承诺只是一种态度,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督,往往就会“承诺一套,做的则是另一套”。如何督促地方政府履行这些承诺将是重大考验,同时也对国土资源部门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既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对于各级政府对
建设占地作出的补充耕地承诺,不能承诺一“签”了之,要“秋后算账”。对于承诺未落实的,要坚决采取停批等方式督促其落实到位。对各种弄虚作假行为,必须严肃查处,依法追究责任。
古人云:“一诺千金”。作了承诺,地方政府更要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踏踏实实地履行好耕地占补平衡法定义务,让耕地占补平衡落到实处,维护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