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一个起源于欧美的舶来名词;在中国,它类似于种养大户的升级版。通常定义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家庭农场优势
1、在中国,家庭农场的出现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农业商品化的进程.有效的缩小城乡贫富差距.
2、家庭农场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使农业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转变,克服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弊端,商品化程度高,能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丰富的农产品.
3、家庭农场比一般的农户更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更易于政府监管.
美国:大中型家庭农场
美国的农业以家庭农场为主,由于许多合伙农场和公司农场也以家庭农场为依托,因此美国的农场几乎都是家庭农场.可以说美国的农业是在农户家庭经营基础上进行的,具有如下特点.
1.经营规模化和组织方式多样化 从经营规模来看,其发展与趋势表现为农场数目的减少和经营规模的扩大.20世纪以来,美国家庭农场在数量上上升至89%,拥有81%的耕地面积、83%的谷物收获量、77%的农场销售额.
2.生产经营专业化 美国把全国分为10个"农业生产区域",每个区域主要生产一两种农产品.北部平原是小麦带,中部平原是玉米带,南部平原和西北部山区主要饲养牛、羊,大湖地区主要生产乳制品,太平洋沿岸地区盛产水果和蔬菜.就是在这种区域化布局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了生产经营的专业化.
3.土地所有权私有化 美国经过几十年的探索,于1820年建立了将共有土地以低价出售给农户、建立家庭农场的农业经济制度,正是这种制度的建立,促进了美国开发西部的热潮.
与美国家庭农场现代化水平相比,我们的农场发展水平存在着很大差距,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我们尚需扬长避短,在提高土地生产率的基础上大幅度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为自己的农业经验开创成功之路.
以美国为例,如今的美国农业以家庭农场为典型代表,仅占全国人口1%的农业人口除了养活3.2亿美国人民,还有五分之一的农产品出口到别国.为数210.2万的家庭农场支撑起了整个美国的农业,那么作为中国的农场开发者们,该如何来学习美国家庭农场的经营之道呢?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08年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报告第一次将家庭农场作为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之一提出.随后,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到家庭农场,称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