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女兵应征报名于8月5日结束!征兵条件你都清楚吗?

聚土网 2018-08-16 13:59
摘要:女兵征集​对象,为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本人自愿的,也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入伍。

女兵征集对象,为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本人自愿的,也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入伍。

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征集对象及标准条件以2018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为准。

征集时间

2018年网上应征报名时间:8月5日18时截止。

征集方式及组织程序

(一)确定初选预征对象。报名截止后,教育部学生信息数据库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高考相对分数〔高考相对分数=(1-当年高考成绩在本省的排名次序÷当年本省的高考总人数)×100〕,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选择6倍征集任务数的女青年作为初选预征对象。从8月6日起,兵役机关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初选预征对象花名册,严格在此范围内组织征集。

符合报名条件,但未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无高考成绩的(含春季高考考生、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第4、第5学年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其高考相对分数计为0分。其中,无高考成绩的保送生,由省级征兵办公室审核后列入初选预征对象。

(二)下达征集任务。省征兵办公室根据网上初选预征对象的数量分布情况,确定下达征集任务。

(三)组织初审初检。由市征兵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户籍、年龄、学历、身高、体重、视力等项目,逐人核对应征青年高考原始分数及学历的真实性,凡发现虚报高考原始分数的,一律取消应征资格。经初审初检合格的确定为送检对象并在网上予以确认,不合格的取消应征资格。合格人数较多时,按照高考相对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征集任务数的3倍确定送检对象。

市征兵办公室提前3-5天将初审初检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通知到初选预征对象。初选预征对象根据通知要求,持网上打印的《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参加应征。

(四)组织体格检查。设置封闭式体检站,组织送检对象进行体格检查,原则上不作单科淘汰。体检结果应当及时录入系统,不合格的注明原因,待复查的应及时组织复查。

(五)综合素质考评。通常结合体检工作同步进行,市征兵办公室抽调成员单位人员组成考评组,采取查验证书、现场问答、体能测试等方式,对送检对象的政治思想、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入伍动机等进行考评,现场公布考评分数。

(六)组织政治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政治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时录入系统,不合格的注明原因。

(七)集中审批定兵。审定新兵由市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入伍对象,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

(八)公开公示。初选预征对象、送检对象、预定新兵名单(包括姓名、户籍地、学历、高考原始总分数、综合素质考评成绩)要及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对举报和反映确有问题的,以及复审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伍资格,由后续合格的女青年依次递补。

优先征集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或同胞姐妹及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优先征集。优先征集对象未确定为网上初选预征对象的,经省级征兵办公室审核属实的,列入初选预征对象。优先征集对象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

网上报名

符合征集条件的女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在8月5日前,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分数进行排序,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并张榜公布。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方的女青年,8月6日起,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

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审核表》《申请表》)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