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水江镇创新机制 让土地流转在阳光下运行

聚土网 2017-04-01 15:13
摘要:   记者从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获悉,南川区水江镇创新机制,让土地流转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打破信息不对称等瓶颈,定期向外界公开土地流转消息,同时寻找有意愿的投资方,促成合作,取得共赢,为土地流转双方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是规范签订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统一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至少一式五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站和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各保存一份。整村整组流转土地的,必须经全体农户书

  记者从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获悉,南川区水江镇创新机制,让土地流转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打破信息不对称等瓶颈,定期向外界公开土地流转消息,同时寻找有意愿的投资方,促成合作,取得共赢,为土地流转双方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是规范签订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统一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至少一式五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站和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各保存一份。整村整组流转土地的,必须经全体农户书面委托。土地流转受让方在流转合同期内将流转的土地转租给第三方经营的,应当由受让方、新的承租方和原承包户签订三方补充合同。

  三是实行土地流转保证金制度。业主到农村流转土地开发经营,必须缴纳土地流转保证金,其中:流转土地10—300亩的,需一次性预交与年租金等额的保证金;超过300亩的,需一次性预交年租金50%的保证金。土地流转保证金由乡镇(街道)财政专账专户代管,作为土地流转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限内,对信守合同的业主,乡镇(街道)将保证金连同利息全额予以返还;对不履行合同的业主,乡镇(街道)将保证金用于兑付农民的土地租金以及进行土地复耕等。

  四是实行流转备案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统一办理本村内各农户的土地流转合同,流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必须向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流转中心备案,并由其进行归档管理。受让方流转土地50—100亩的,由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流转中心向区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一次性流转100亩以上的,在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前,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要向区农委申报,经区农委审核后方可流转。特殊控制区内的土地流转应向相应的管理部门申报批准,同时报区土地流转中心备案。流转超过1000亩(不含1000亩)的,还需报市农委备案。

  五是严格集体四荒地的流转程序。集体四荒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按“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三分之二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同意、申报(集体经济组织申请、乡镇街道审批并报区农委备案、流转)”的程序执行。流转收益为集体所有。乡镇在审批集体四荒地的流转时,必须在调查摸底表、公示材料、有关照片、会议记录、农户签章等相关材料齐全合法后方可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