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伪造虚假承包材料骗取土地流转补助12.24万元

聚土网 2017-02-17 16:30
摘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补助项目工作,由国家对符合土地流转补助条件的对象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助,这是一项惠民利民的好政策,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有些人却动了歪脑筋。近日,由广西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横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犯诈骗罪判处何某喜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何某喜是广西横县长寨村委的一名居民。从2010年开始,横县根据南宁市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补贴(以下简称“土地流转补助”)项目工作,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对符合土地流转补助条件的对象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补助项目工作,由国家对符合土地流转补助条件的对象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助,这是一项惠民利民的好政策,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有些人却动了歪脑筋。近日,由广西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横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犯诈骗罪判处何某喜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何某喜是广西横县长寨村委的一名居民。从2010年开始,横县根据南宁市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补贴(以下简称“土地流转补助”)项目工作,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对符合土地流转补助条件的对象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助。

何某喜得知补助项目及申报补助条件后,明知自己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通过伪造土地承包协议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等虚假材料,虚构其承包横县横州镇长寨村委612亩土地的事实,向政府相关部门申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项补助,骗取补助资金12.24万元由其个人支配使用。

  案发后,何某喜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本案的犯罪事实。此外,在横县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何某喜向该院退出赃款12.24万元。

  横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喜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国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项补助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