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意见》明确提出,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因地制宜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同时加强流转合同管理,引导流转双方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事实上,河北省已在全国率先建成省级土地流转管理与服务网络平台,逐步实现了土地流转管理信息化,并且以县乡为重点,建立健全县级服务机构170个、乡级服务机构2013个,基本实现农业县、乡全覆盖。在加强流转合同管理上,正在推广应用土地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引导流转双方签订规范的书面流转合同,落实流转合同备案制。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完善流转合同备
《意见》明确提出,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因地制宜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同时加强流转合同管理,引导流转双方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事实上,河北省已在全国率先建成省级土地流转管理与服务网络平台,逐步实现了土地流转管理信息化,并且以县乡为重点,建立健全县级服务机构170个、乡级服务机构2013个,基本实现农业县、乡全覆盖。在加强流转合同管理上,正在推广应用土地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引导流转双方签订规范的书面流转合同,落实流转合同备案制。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完善流转合同备案制,50亩以上规模经营土地流转合同将被纳入省级流转信息系统规范管理。通过流转合同鉴证、交易鉴证等多种方式对土地经营权予以确认,促进土地经营权功能更好实现。”贺铁柱说。
记者了解到,尽管河北省目前已基本实现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农业县、乡全覆盖,但少数乡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由于缺少经费和专职人员而形同虚设,个别地方的农民甚至根本不知道有这类机构。由于信息不畅、流转双方法律意识淡薄、监管缺失等原因,一些农民以低价将土地交给邻居或亲戚来种,因此产生土地纠纷等问题。
来自省农业厅的信息,在完善纠纷调处机制方面,河北省将在各县(市、区)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并组织开展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专题培训,提升调解员、仲裁员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近几年,河北省通过整合支农惠农项目,集中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目前,全省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分别达到10.74万家、21300家,其中有311家国家级示范社、1168家省级示范社、400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记者了解到,由于土地经营权市场化程度低,不能用来贷款,许多家庭农场主常常面临贷款难、融资贵等难题。此外,由于目前农产品保险制度不完善,特别是一些蔬菜大棚类农产品存在入险难等问题,新型经营主体经营规模大,一旦遭遇灾害,将遭受很大打击。
如何破解广大新型经营主体的贷款难和经营风险大等问题?贺铁柱介绍,河北省将着力构建新型经营主体政策扶持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合理调配信贷资源,面向规模经营主体设立大额、中长期贷款,给予利率优惠和财政贴息;开发资金互助、信用合作、融资租赁、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等多种金融业务,满足不同规模经营主体的多样化需求;加快建立覆盖全省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破解新型经营主体担保难题。在降低新型经营主体经营风险方面,将实现农业政策性保险在主要产业、主要品种全覆盖,探索开展产量保险、价格保险、收入保险等新兴保险产品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