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步走”推进江西城区农业人口转户

聚土网 2015-04-23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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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步走”推进江西城区农业人口转户

  去年12月底全省户籍改革意见出台,确定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接近或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0%左右,努力实现63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如何让广大农业人口顺利转换身份,进入城镇?记者从4月22日召开的全省户籍改革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我省将继续放开城镇落户限制,提高常住人口落户率,让更多的人能落得下来、留得住。
 
  城区农业人口是此次户籍改革的大头,为推进城区农业人口转户,我省推出“四步走”方案。首先,将城镇建成区农业人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其次,将城镇规划区内失地、半失地农业人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再次,根据各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能力,将城镇规划区以外需要转户的农业人口登记为居民户口;最后,到2020年,全省范围内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对于已在城镇工作和生活的农业人口,暂无落户意愿或暂不具备落户条件的,我省将通过居住证制度,让其逐步享有公共服务。
 
  为配合“四步走”方案,我省将积极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在南昌,城区落户限制进一步放开,投靠类、购房类、投资经商类、人才类、务工类等落户条件都较以往更宽松。其他10个设区市则将在南昌市放宽落户条件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务工人员落户条件,取消缴纳社会保险条件,只要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职业的,均可落户。全面放开县(市)城区及建制镇落户限制,对县(区)城区和建制镇不设门槛,只要群众有意愿,有合法稳定住所,包括租房的,都可申请落户。
 
  针对户改过程中许多农民不愿意放弃宅基地、村集体资产待遇等“户籍红利”的问题,我省明确要求,只做“加法”、不做“减法”,大力解决好城中村、城郊村居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组织分配权的处置问题,保障其合法权益,让农民带着资产进城,同时让其享受公共医疗、社会保险等基础性公共服务和其他权利,让村民在“一元化”户籍改革中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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