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换房,就是农民自愿以其宅基地,按照规定的置换标准,无偿换取小城镇内的住宅,迁入小城镇居住。
2005年,天津市华明镇成为国家首批宅基地换房试点。继而在辽宁、山东等全国许多地方延展开。国家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政府往往会面临资金、户籍、基础设施建设等等问题,而宅基地换住房则成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个办法。而且也以此提高了土地利用的效率和质量。坦白说,比宅基地有偿退出后鼓励农民进城购房要靠谱些。毕竟城市高额房价不是农民朋友能接受的了的。
根据天津试点的反馈,通过与村民的座谈发现:农民对宅基地换房基本上持赞同的态度。其原因有主要有五方面,一是孩子教育水平提高;二是看病医疗的便捷;三是生活质量提高;四是能充分保障农民的利益;五是能有效解决子女婚嫁建房问题。第四点其实是最重要的一点。如果宅基地换房农民会损失自身的权益和利益,那么没有哪位会退出宅基地。每一位农民朋友其实都是“经济学家”他们的账算也是门清儿。宅基地是终身使用权,但其价值却并不是农民真正现实需求的,当换得的商品房财产价值比原农村住房和宅基地增值5-6倍,甚至随着城镇的不断发展而持续增值,那利益的天平则会倾斜。
天津试点当时的标准是:农民原有房屋的主房按照1:1置换新房面积,附属房屋按2:1的面积置换。原人均住房不足30平方米,按1000元/平方米补购。想住更大的新房,则按3800元/平方米认购。不要新房的村民,则获得每平方米3800元至5000元的补偿。这在当时的环境下已经算是合理的价格了。如果包括新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医疗、购物等配套服务的齐全,那换房的意愿将大大增加。
但我们也不能忽略一个问题。如果政府能在保障农民切实利益的前提下,满足一切换房后的设施建设,那确实是成功的改革路子。农民们也应该支持城镇化建设,自愿换房。但事实上在某些试点地区,却因为各种原因不能满足这样的换房需求。有消息称山东省平原县王庙镇王庙村此前还发生过农民搬上楼之后两年,小区都没建围墙、大门的情况,居住安全无法得到保障,甚至连物业都没有。农民换房后要收到配套设施和服务欠缺的困扰,增加更多的生活成本,这样的房不换也罢。
宅基地换房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看农民的个人意愿。如果政府能保障农民自身的利益,真正为城镇化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而努力,那农民的意愿也将跟着政策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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