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浙江省金华市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金华市婺城区2015年度计划第一批次建设用地需征收市开发区秋滨街道合山头村、吕献塘村、蟠龙村、马鞍山村,苏孟乡新楼村、淳昌村,三江街道姜家村集体土地10.0606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实施方案》(浙土字A〔2015〕-0052号),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拟定的《
浙江省金华市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金华市婺城区2015年度计划第一批次建设用地需征收市开发区秋滨街道合山头村、吕献塘村、蟠龙村、马鞍山村,苏孟乡新楼村、淳昌村,三江街道姜家村集体土地10.0606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实施方案》(浙土字A〔2015〕-0052号),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村:市开发区秋滨街道合山头村、吕献塘村、蟠龙村、马鞍山村,苏孟乡新楼村、淳昌村,三江街道姜家村。
浙江省金华市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二、被征土地四至范围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征地补偿标准按《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金华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金政办发〔2014〕69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按《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金政发〔2003〕45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补充意见》(金政办发〔2013〕1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市开发区秋滨街道合山头村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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