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抵押贷款的详细流程

聚土网 2016-04-19 16:29
摘要:林权抵押贷款,流程

      

     林权抵押贷款的流程

  一、抵押贷款概念:

  是指以森林、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林地的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借款。

  林权抵押贷款具体是指借款人以其依法有权处分的林权作抵押物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的行为。在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不得转移和转让抵押林权,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

  二、林权抵押贷款的一般程序为:

  1、先与金融机构进行协商,达成贷款意向,一般林业放贷金融机构为农行或信用社;

  2、然后找有林业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抵押贷款评估;

  3、拿到评估报告后,再将林权证、公司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去放贷银行办理抵押申请和贷款申请;

  4、银行受理后,签订抵押合同和贷款合同;

  5、到当地县级林业系统办理林权抵押登记,取得林权抵押证明或他项权证;

  6、将林权证、抵押证明(或他项权证)交银行,银行放款。

  三、申请办理林权抵押登记,应向林业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1、《林权证》

  2、《林权抵押贷款协议书》

  3、《林权抵押合同》

  4、《借款合同》

  5、《森林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6、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按照《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的有关抵押贷款程序规定。

  具体申办程序为:

  (1)抵押事项的申请与受理;

  (2)抵押物的审核、权属认定;

  (3)抵押物价值评估及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

  (4)签订抵押合同;

  (5)申请抵押登记;

  (6)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核发抵押登记证明书。

  鄂西北林权交易中心林权抵押贷款申请流程

  一、会员注册。贷款申请人在鄂西北林权交易中心注册成会员。

  二、填写林权登记表及林权抵押贷款申请书。(见表格)

  三、项目材料审查。鄂西北林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鄂西北林权市场”)项目经理与项目所在地交易会员单位就项目进行沟通,直接在当地申请的项目由县级交易会员单位将材料推荐递交到鄂西北林权市场;项目经理对贷款项目及递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不符合要求企业或个人予以反馈;

  四、现场勘察。鄂西北林权市场项目经理、资源调查专业技术人员或银行专业人员现场对抵押的林地进行勘察,主要了解林地权证、纠纷、资源、贷款人资信等情况,判断能否抵押、是否有抵押价值,是否启动资源调查和评估。勘察完毕后,应与银行专业人员进行沟通。如不能抵押、无抵押价值,应对贷款申请人进行反馈;

  五、资源调查和森林资产评估。资产评估部组织资源调查专业人员会同当地交易会员单位资源调查专业人员对抵押林地项目进行资源调查,形成资源调查报告;资产评估部组织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资源调查报告进行价值评估,形成《森林资源评估报告》;

  六、风险评审委员会审核。风险评审委员会根据资源调查和评估报告,评审与决策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对不符合要求企业或个人予以反馈。

  七、落实承贷银行。根据项目的特点、银行放贷政策和客户需求,出具评估报告、推荐函或担保函,落实承贷银行;

  八、签订贷款合同。贷款申请人和贷款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抵押合同,鄂西北林权市场进行备案;

  九、办理抵押手续。鄂西北林权市场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林权证、抵押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资料向林地所在地抵押登记部门代理办理抵押登记;

  十、银行放款。贷款银行取得抵押登记的证明材料后,向贷款申请人放款;

  十一、贷后管理。鄂西北林权市场在承贷银行向企业放款至担保终结的过程,包括林权抵押贷款项目检查、展期项目和逾期项目及撤保项目的处理等,应对贷款申请人及抵押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十二、贷款偿还。贷款申请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林权抵押贷款项目终止,解除抵押物的抵押手续,归还林地权属证明。

  注:申请林权抵押贷款应提供的材料清单

  1、申请报告(借款用途、还款计划);

  2、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

  3、林权证复印件;

  4、林权证所有者有效证件复印件;

  5、自然人客户、企业客户出具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同意抵押意见书》;

  6、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年检合格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年检合格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复印件及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工商部门章);

  8、公司简介(内容包括企业沿革、组织架构、主要股东说明、经营情况、生产工艺和产品介绍、企业获得的荣誉等);

  9、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公司实际控制人、财务主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公司可提供样本)及必要的个人信息(内容包括其主要经历、业绩)。

  10、贷款卡及贷款卡年检回执单复印件、基本结算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1、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或经合法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成立不足三年的客户,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报表。

  五、哪些资源资产不能用于抵押贷款:

  不可作为抵押物的森林资源资产有:

  (1)对已划为的生态公益林,包括国防林、名胜古迹、革命纪念地、自然保护区和特种用途林中的母树林、实验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2)权属不清或存在争议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3)未经依法办理林权登记而取得林权证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农村居民在其宅基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除外);(4)以家庭承包形式取得的集体林地使用权;(5)国家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

  六、哪些森林资源资产可以用于抵押贷款 :

  可作为贷款抵押物的森林资源资产有:(1)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2)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3)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使用权。

  林权登记(含变更、抵押登记) 办理程序

  1、林权权利人应当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以下文件:

  (1)林权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见表格);

  (2)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3)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证明文件;

  (4)林权核查登记表(林地权利人属集体要填写此表)

  林权权利人凭林木、林地权属证明向当地林业站申请,经公榜(时间10天)、现场审核、公示(时间1个月)后,无异议的登记造册,报市林业局审核。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四、五、六条

  办结时限:2个月

  勘测费按勘测面积分段累计征收。林权登记面积在1000公顷以下的,每公顷收费标准为3元,不足100公顷的,按100公顷计收;林权登记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包括1000公顷),3500公顷以下的,每公顷收费标准为2元;林权登记面积在3500公顷以上(包括3500公顷)7000公顷以下的,每公顷收费标准为1.5元;林权登记面积在7000公顷以上(包括7000公顷)的,每公顷收费标准为1元;林权登记面积在5万公顷以上的,勘测费按5万公顷计收。

  收费依据:计价格[2001]1998号,粤价[2002]129号

  2、林权发生变更的,林权权利人应当到初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林地灭失的,原林权权利人应当到初始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1)林权权利人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林权登记申请表》(见表格)

  《林权证》

  林权依法变更或者灭失的有关证明文件。

  (2)市林业局对林权权利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认为林权权利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本办法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说明不受理的理由或者要求林权权利人补充材料。对已经受理的登记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森林、林木和林地所在地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天。

  对经审查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登记申请,市林业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登记:

  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位置、四至界限、林种、面积或者株数等数据准确;

  林权证明材料合法有效;

  无权属争议;

  审批依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林计发[2004]89号)

  办结时限:3个月

  3、应持以下文件资料向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1)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申请书(见表格);

  (2)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法人证书或个人身份证;

  (3)抵押合同;

  (4)林权证;

  (5)拟抵押森林资源资产的相关资料,包括:林地类型、坐落位置、四至界址、面积、林种、树种、林龄、蓄积量等;

  (6)拟抵押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

  (7)抵押登记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抵押合同期满或者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商同意提前解除抵押合同的,双方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持抵押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协议、《林权证》及原《登记证》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审批依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林计发[2004]89号)

  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林权登记申请表填写说明

  1、本表一式三份,县、镇、村委会各一份存档,由林权权利人按宗地填写申请。

  2、单位(个人):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3、通讯地址:单位所在地或个人居住地的联系地址。

  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填该单位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如村长、村委会主任、镇长;是个人的填写个人姓名。

  5、身份证码:是单位的填写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号码;是个人的填写个人身份证号码。

  6、登记类型、登记权利内容:在所申请的项目中打“√”,非申请的项目要打“/”。

  7、座落:填写申请的宗地所在具体行政位置。如××省××县××镇××村。

  8、小地名:地形图上标有地名的应以地形图上的为准,地形图上没有的用当地群众普遍认可的地名。

  9、株数:对于难以用面积准确表明的,要填写株数。如零星树木、四旁树木和农田林网等。国家、集体或个人所有的成片的森林、林木能够用面积准确表明的,株数一栏可以不填写。

  10、主要权利依据及附图:根据林权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能证明其林权权利的主要材料名称:如解放初期的土地证、20世纪80年代发给的旧林权证、各级人民政府有关山林纠纷的裁决书、山林纠纷双方调解协议书等。

  11、林权共有者权利说明: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林权权利人,但又不构成股份公司或单位时,由共有林权权利人举荐代表一人填在[单位(个人)]栏中。在此栏中说明其他林权权利人姓名及主要权利。

  12、集体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意见:单位或个人申请集体林地使用权时由林地所有权权利人(如村长、村委会主任、镇长)填写:同意办证或不同意办证(并说明理由)。

  13、林业主管部门意见:由县级林业局填写。

  14、发证机关意见:由县级人民政府填写。

  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合作模式

  主要依托鄂西北林业市场来开展。我中心开展抵押林权的森林资源调查和森林资产评估,出具调查报告、评估报告和推荐函或担保函;金融机构根据自身的风险控制和审核流程,审核提供的相关材料,发放贷款。


备注:1.本申请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县林权管理中心、县档案局归档管理;

2.四至栏需加盖毗邻章;

3.登记类型及登记权利内容栏分别在相应申请内容项打“√”。

4.某项“栏目”的内容如果没有,要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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