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林改时原宝峰镇太阳山林场3个村民小组的2522亩山林划归了宝田村管辖,为此3个组的村民曾多次到省、市、县上访,要求把山林归还3个村民小组村民,但由于一组村民人数较多,希望多分得山林而一直未得到解决,还发生过群体上访事件,县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多次调处未果。
今年3月19日,靖安县林业局的工作人员再次深入太阳山林场,召集宝田村干部和一、二、三组村民代表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听取各方建议,找老党员、老干部、老村民了解情况,反复核查林权历史资料,组织学习林业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经过真情、真诚、真心、务实的调解,终于达成了协议,一致同意在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将2522亩山林归还原太阳山
林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