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麦积大力推动林权流转工作

聚土网 2015-04-10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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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麦积大力推动林权流转工作

       甘肃麦积区坚持把加快林地流转作为做大林业产业规模、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 积极探索, 大胆实践, 规范操作, 强化引导, 选择合理模式, 认真组织实施, 完善工作措施, 全区林权流转工作进展良好, 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缺少资金、林业企业缺少原料基地的难题, 成为推动林业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主要手段和有效形式。

       一是健全工作机构, 完善规章制度。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完成后, 为了改变农户分散经营、管理粗放等突出问题, 麦积区积极适应现代林业发展的要求, 坚持从健全组织机构, 理顺管理体制入手, 积极引导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大户通过林地流转规模发展林业产业, 进行集约化经营。依托区林改办, 按照“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 在区林业局成立了区林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具体负责全区林权登记、林权流转、林权抵押的服务管理等工作, 各乡镇也成立了林权流转服务所, 确定了林权流转管理员, 健全了区、乡、村三级林权流转服务机构, 保证了林权流转健康有序推进。

       二是坚持试点先行, 积极示范推广。从林业基础条件较好、群众积极性较高的元龙镇先行试点, 通过召开动员大会, 宣讲流转政策, 开展业务培训, 进一步调动了广大农户通过林地流转发展林业产业的积极性。在具体操作上, 突出摸底调查、分类统计、签订合同、登记签证、费用发放五个重点环节, 建立健全流转双方有合同、村有台帐、备案登记册、乡(镇)有专门档案、区有备案登记及报表的四有管理体系, 尤其对损害群众利益的林地流转行为进行了规范完善, 保护了林地流转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 通过组织学习参观, 相互交流考察, 提高了企业、合作社、经营大户和广大农户通过林地流转发展林业产业的积极性。

       三是尊重群众意愿, 维护群众利益。为了改变农户林地流转难的问题, 麦积区根据全区林业产业发展现状和区域布局, 充分尊重群众意愿, 采取出租、转让、入股、转包等灵活多样的形式, 积极推进林地流转, 发展林业经济, 使全区林业产业呈现出主体多样、相互补充、齐头并进的良好发展格局。部分村组通过村民林地入股的形式正在组建专业合作社, 选择发展“农家乐”、林下养殖等, 培育各自的林业特色产业; 一些能人大户正在咨询林地流转相关政策, 选择适宜的区域, 准备通过林地流转, 建立个体林场, 种植核桃、板栗、落叶松等, 有力地推动了林业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同时, 麦积区在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 维护群众利益, 按照“权属清晰, 权责明确, 权益保护, 流转有序”的制度和“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严格按照《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充分尊重流入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努力维护和保障农民的林地承包合法权益, 保证了林地流转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