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郫县4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郫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功挂牌交易。
为避免“一卖了之”,郫县还着力探索农民土地收益的长远机制,郫县副县长易传斌介绍: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后,将按整理节余面积,预留5%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作为产业发展预留地,村集体可通过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等方式入市交易,产生持续收益;同时,土地整理项目实施中,按照约定自愿参与集体建设用地整理项目的村民,每人有35平方米的安置房,人均补偿费约3万元,另有人均3平方米经营性用房可通过统一管理经营产生收益,持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探索二:“分区位、有级差”征收调节金
根据区域范围级别差、规划用途及入市方式的不同,将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按13%-40%的比例区别设置
“2月19日,郫县第3宗面积为0.2公顷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挂牌交易,总成交额178.98万元。这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让,完善了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办法。”郫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邹黎军介绍,一是政府将在178.98万元的价内收取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二是第3宗入市土地缴纳增值收益调节金的比例因为“分区位、有级差”等原因,调整为30%;三是第1宗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对象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第3宗则是向出让人收取。
由于项目用地所在的区域位置、配套建设会直接影响入市土地价格,郫县在进一步选择县域范围内多宗国有商业、工业地块提留的多项基金比例作为参考,创造性地按照“分区位、有级差”思路,修订完善《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管理办法》,并按新规则开展入市交易。“郫县根据入市土地所在的基准地价区域范围级别差、规划用途以及入市方式的不同,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按13%-40%的比例区别设置。”邹黎军表示。
根据以上规则,郫县第3宗入市土地属于基准地价一级区域的挂牌商业用地,入市主体在收到土地价款后应向政府缴纳30%的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计53.694万元。增值收益调节金将统筹安排用于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原则上优先安排用于出让方所在地基础建设,并按政府投资项目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建设和管理,体现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权同责”。
探索三:推动产业联动连线成片入市
推动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保护农村地区原有生态肌理和当地农民利益,4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片发展项目
3月11日上午10点,郫县4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郫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功挂牌交易。这4宗地分别位于郫县红光镇白云村5社和8社,总面积1.33公顷,总成交金额为1300余万元。
为更好地连线成片进行打造,最大限度保护农村地区原有生态肌理和当地农民利益,根据规划条件,此次入市宗地为村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将结合红光镇现有的乡村旅游资源,按照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环境改变为原则,连线成片打造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项目。“力争在郫县打造中国农业硅谷的技术创新中心和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美丽乡村国家级示范中心。”投资方表示。
为使当地村民能够有更多的获得感,当地村社还积极引导村民就近务工,增加工资性收入。
同时,将在整理的集体建设用地指标中,除去安置房建设用地所节余的指标中保留5%为村级集体组织所有,其余用于开发或投资参股,保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长期收益,农民按股份参与分红,实现当地农民离地不离乡。
今年是改革向纵深推进、形成制度、总结成果的关键阶段。郫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计划入市共31个项目,总面积约为80公顷,并将按入市途径分为就地入市、调整入市、城中村整治入市等。在3月8日召开的郫县改革试点工作专题督导会上,杨冬生指出,“更要注重经验的总结和提炼、制度的设计和完善。同时,改革的样本要全,这样,探索形成的制度成果才有复制推广价值。”
第一时间获取新鲜的行业资讯分析,请在微信公众账号中搜索「聚土网」或「jutucom」,或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即可获得聚土网每日优质精华内容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