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后,农民到底如何致富?

聚土网 2016-03-23 15:09
摘要:   通过土地流转,合作社将村民手中零散的土地集中起来,建设现代农业园区,进行规模化和集约化生产,提升了农产品品质,各类涉农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积极参与到土地流转中,并逐渐成为农村土地流转的参与主体,成为在政府主导下促进土地规模经营的新动力。   吉林省通化市农村通过合理有有序的开展土地流转,流转后的土地主要用于发展粮食、经济作物和蔬菜生产,通过有效推进农村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最优配置,呈现出流转形式多样化、流转对象多元化、流转程序规范化等特点,为群众“

  通过土地流转,合作社将村民手中零散的土地集中起来,建设现代农业园区,进行规模化和集约化生产,提升了农产品品质,各类涉农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积极参与到土地流转中,并逐渐成为农村土地流转的参与主体,成为在政府主导下促进土地规模经营的新动力。


  吉林省通化市农村通过合理有有序的开展土地流转,流转后的土地主要用于发展粮食、经济作物和蔬菜生产,通过有效推进农村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最优配置,呈现出流转形式多样化、流转对象多元化、流转程序规范化等特点,为群众“转”出一条致富路。

  流转形式多样化

  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和不改变土地的集体所有权、不改变用途、不损害承包农户权益的前提下,通化市土地流转形式呈现多样化的态势,除传统的转包、出租、互换等流转形式外,近期又出现了托管、统种分管、入股和抵押等形式。

  流转对象多元化

  随着现代农业建设不断加快、土地集约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已摆脱了单一的农户间流转的初级阶段,逐步步入多元化、规模化的运行轨道。通过土地流转,合作社将村民手中零散的土地集中起来,建设现代农业园区,进行规模化和集约化生产,提升了农产品品质,各类涉农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积极参与到土地流转中,并逐渐成为农村土地流转的参与主体,成为在政府主导下促进土地规模经营的新动力。

  流转程序规范化

  各级政府和农业管理部门在土地流转中的主导和保障作用日益彰显,经过连年的宣传、帮助和督导,通化市的土地流转实现了由自发无序化向规范制度化的转变。2014年,全市各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接待农民政策咨询2228人次,指导农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9189份。由乡(镇)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信息并帮助农民流转的土地面积达8.6万亩,委托乡村组织流转的达到3.9万亩。

  农民参与主动化

  随着通化绿优米、人参、中小药材、棚膜等特色产业的壮大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需求日益迫切,流转价格逐年提高,农民流转积极性也不断高涨,实现了由过去的“劝我流转”到现在的“我要流转”,家庭承包地流转面积已占家庭承包地面积的34.1%。

  专家认为,土地产权界定清晰、土地流转市场形成后,将推动土地资源升值,在当前的经济体制和社会形势政策的走向之下,土地流转的进程必会加快,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农民特别是进城的农民工愿意将土地流转出去,也会有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将目光投向农村,开发农村这一巨大的潜力市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和农地农用原则,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积极发挥市场作用,真正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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