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月14日,合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合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合国土房管告字[2016]5号)。
经合川区人民政府批准,合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HC16-122-1;宗地总面积:3591平方米;宗地坐落:合川区大石街道长安路;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
2月14日,合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合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合国土房管告字[2016]5号)。
经合川区人民政府批准,合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HC16-122-1;宗地总面积:3591平方米;宗地坐落:合川区大石街道长安路;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42;土地用途明细: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保证金:67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 5009716BA0004;现状土地条件:宗地内安置补偿已完成,土地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备注: 1.该宗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2.其他按规划要求及《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渝规合条件函[2015]0005号)执行。3.地块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或搬迁,所需费用及办理手续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4.宗地内土地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其它民用通讯、电力线路搬迁由政府负责。5.该宗土地成交后,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首付款,剩余成交价款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个月内缴清,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6.该宗地出让起始价921元/平方米,总价款330.7311万元,竞价增幅为10元/平方米。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02月14日 至 2016年03月04日 到 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02月14日 至 2016年03月04日 到 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3月04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03月04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6年03月07日10时00分在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hcjy.com),保证金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二)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100%全额支付。
(三)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报名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挂牌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7日18时0分,在挂牌期限内竞买人报价不低于公告起始价,则挂牌成交;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报名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日期另行通知。
(四)如公告期内无人报名,地块将转为挂牌出让,缴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调整为2016年3月15日16点前,报名截止时间调整为2016年3月15日18点前,挂牌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18时0分,挂牌时间截止时,有2家以上(含2家)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六)地块前期测绘费(含出图费)及勘测定界放线费用由竞得人全额支付。
(七)竞得人与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交易鉴证书》次日,持《交易鉴证书》原件及交易中心确认的竞买资料到合川区国土房管局201室申请签订《成交确认书》。取得《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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