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农民租来农田搞经营 却因非法占用耕地触刑

聚土网 2016-03-16 15:07
摘要:  土地是稀缺的农业资源之一,一旦被毁以后很难再增加了。近年来土地流转速度大大加快,不少地方把农村的土地以农业开发名义占用,然后以种种名义,用于非农开发,这种结果最后可能会触及18

  土地是稀缺的农业资源之一,一旦被毁以后很难再增加了。近年来土地流转速度大大加快,不少地方把农村的土地以农业开发名义占用,然后以种种名义,用于非农开发,这种结果最后可能会触及18亿亩耕地红线。为此,去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指出国家虽然鼓励农地流转创新形式,但并不是谁想怎么来就怎么来,坚守的前提就是耕地红线不能突破。


  “我真不知道这是犯法的呀。”3月8日,在市看守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某镇的杨某看到提审自己的市公安局谢庄分局的民警,一个劲儿地叫屈。他去年年底在100多亩耕地上挖莲菜池并建成道路网,后又面对卧龙区国土资源局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置之不理,从这时起,杨某就在违法的道路上越滑越远了。

  农田里挖莲菜池触法

  今年1月,卧龙区国土资源局12336违法举报热线接到举报,称该区某镇有人在耕地上挖池塘。该局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发现村民杨某从本村村民手中租来109.85亩的耕地来挖莲菜池,池塘上建起道路网,并铺上砂石,耕地已遭到严重破坏。1月6日,卧龙区国土资源局向杨某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让其在3日内恢复土地原状,但杨某拒不整改。

  1月13日,卧龙区国土资源局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对该案件土地破坏程度进行鉴定。经省国土资源厅有关专家现场勘测,2月14日,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的鉴定认为,杨某非法占用耕地面积109.85亩,全部为基本农田;杨某在所占土地上将地表土挖出垫高后修建道路网,道路中间形成约0.5米深的坑塘,所建道路经碾压已形成板结,表面铺垫有砂石,严重毁坏耕地面积达17.5亩。

  2月16日,卧龙区国土资源局将该案移送至谢庄分局。3月8日,杨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耕地上搞经营要慎重

  在看守所,杨某怎么也没想明白,自己只是在耕地上挖莲菜池,怎么就犯了法呢?民警告诉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而杨某仅在莲菜池上修建的道路网,就严重毁坏了17.5亩的耕地,这就已经构成了犯罪。

  卧龙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张政权说,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现在不少农民承包土地后随意发展,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违法。他特别提醒说,在土地上搞经营活动,一定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咨询,以确定自己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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