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5〕45号文件做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
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5〕45号文件做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有序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日前,省委农工办、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联合组织召开山东省“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会议。
会上对全省“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充分认识“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对进一步激活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动力、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发展意义重大,强调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要把握好四个关键要点:一是要依法有序开展。试点必须以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和土地制度为基础,在法律法规的边界内进行。二是要积极探索创新。充分结合当地经济金融发展实际和区域产业发展特征大胆尝试,对行之有效的模式大力推广。三是要坚决守住底线。确保“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群众成为真正的知情者、参与者和受益者。四是要强化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的主体责任,完善配套机制,加强工作统筹。
会上就保险部门参与“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一是保险公司要积极参与试点工作,通过保险与涉农信贷的协作配合,创建多层次、多形式的农业信用担保体系。二是加大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科学设计“两权”抵押贷款保险产品,有效整合银保资源。三是夯实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机制,保险公司要从贷前、贷中、贷后三阶段建立全过程风险管理制度。
会上还提到,要加快确权登记颁证进度,农村承包土地和农民住房确权登记颁证要同步开展;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实现从产权流转到抵押贷款发放的“一条龙”服务;各试点县(市、区)要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落实风险补偿基金;要完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确保不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
目前,山东省前期申请参与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平度市、沂源县、枣庄市台儿庄区、东营市河口区、青州市、寿光市、乐陵市、武城县、沂南县、莘县等10个县(市、区)和申请参与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滕州市、汶上县、肥城市等3个县(市、区)已全部列入全国“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市、区)名单并取得全国人大法律豁免授权,山东省“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会议的召开也标志着山东省试点工作的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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