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6日从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获悉,福建省政府办日前发文提出“十三五”期间扶持省际边界县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时,适度向边界县倾斜。
3月6日从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获悉,福建省政府办日前发文提出“十三五”期间扶持省际边界县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时,适度向边界县倾斜。
意见提出,适当增加边界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列入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的年度用地指标实行省级统筹保障,其他项目用地指标由所属设区市在用地计划指标内予以倾斜支持。市、县用地指标用完后仍有重大项目确需用地的,由省里统筹以确保当年动工建设项目的合理用地指标。对依法需要征收的土地和房屋,安置用地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不与旧村复垦新增耕地指标挂钩。支持边界县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福建省还明确,支持边界县造福工程搬迁改造,对符合条件的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奖代补”项目数在原有基数上给予倾斜,补助标准不变。省级对沿海边界县的围填海年度计划指标给予支持,对重大项目用海优先安排、重点保障。依照规划实施的填海造地项目享受省级重点项目围填海政策。福建省级对边界县境内涉及使用林地的建设项目,不影响生态安全、符合国家用地政策的,在林地定额方面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