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户籍改革 实现新型城镇化及去库存双赢

聚土网 2016-03-08 14:36
摘要: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为今年发展定下基调。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对政策最为敏感的房地产行业,更希望从寥寥数字的地产政策表态中看出2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为今年发展定下基调。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对政策最为敏感的房地产行业,更希望从寥寥数字的地产政策表态中看出2016年的房地产市场端倪。

  户籍改革助力楼市去库存 实现双赢
  “三个一亿人”(即到2020年,要解决约1亿进城常住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约1亿人口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约1亿人口在中西部地区的城镇化)的新市民,会成为住房制度改革的主体。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十三五”期间,要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完成约1亿人居住的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

  这一目标实现过程中,新市民的住房需求成为购房的生力军。截至2015年底,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刚刚到56.1%,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7.9%。

  “让更多在城镇居住和就业的农民能够在城镇落户,支持他们购买或者租用住房。”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黄守宏解读报告有关情况时称,这是走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化解房地产库存双赢的路子。

  促进新型城镇化 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户籍制度改革推进是近年的关注重点,也是新型城镇化的重点。两会在户籍制度方面强调,“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城镇落户条件,建立健全“人地钱”挂钩政策“。要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就要有效的建立统一的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在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别的同时,有助于完善促进人口转移机制,稳妥推进在城市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工作,有利于流动人口的管理及人口规模的控制。在落户方面,去年出台的《居住证暂行条例》强调要全面放开中小城市的落户政策,有序推进农业人口转移市民化,不断增加城镇人口将更好的促进有经济实力的新市民购房需求的释放,助力当地库存去化;而对于大城市来说,有效落实积分落户制度,切实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优化人口空间分布。

  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带动住房消费。2015年以来我国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中央出台多项相关改革方案,提出要全面取消暂住证制度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与居住年限等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去年年底《居住证暂行条例》出台,也提出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今年两会提出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城镇落户条件,建立健全“人地钱”挂钩政策。扩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范围,未来户籍制度改革对农民工的保障措施将继续加大,增强农民工待遇,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以及针对农民工购房贷款放松、财政补贴等。实质性城镇化福利、稳定的工作居住环境,再加上信贷及财政支持,将吸引更多农民工就地购房。另外,农民工市民化或将涉及购买保障房、租赁公租房,结合保障房货币化安置,也将进一步促进库存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