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家”,许多农民朋友因特殊情况下需要在本村集体申请宅基地修改房屋,建造自己的幸福之家。那么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的条件有哪些呢?
1.无住房家庭。
2.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居立户(分户后父母身边须有一子女)。
3.因国家建设原宅基地被征收的。
4.因自然灾害或实施村镇规划、土地整理须要搬迁的。
5.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偏小,需要新(扩)建的。
6.迁入农业人员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集体经济组织分配承包田,同时承担村民义务,且原籍没有宅基地。
7.因外出打工、上学、被劳动教养、服刑等特殊原因将农业户口迁出,现户口迁回后继续从事农业生产劳动,承担村民义务,且无住房的。
8.原本村现役军人配偶,且配偶及子女已落实本村组无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