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怎么才能让农民真正的得到好处?

聚土网 2016-02-18 17:53
摘要: 随着国家对农村土地这块儿市场的政策开放,土地流转近年来也成为了农村经济的香饽饽,对于农民来说,这是一个增加收入来源的渠道和手段,但是农民其真实收益增长却十分的缓慢,究竟土地流转如何做,才能让农民真正的得到好处? 从现有的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看,农民可以从中获取的利益主要分为四类:一类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取得的一次性收入;二类是将耕地出租后取得的租金收入;三类是将土地入股后取得的分红收入;四类是土地规模化流转后,农民参与规模化经营取得的佣金收入。其中,除

随着国家对农村土地这块儿市场的政策开放,土地流转近年来也成为了农村经济的香饽饽,对于农民来说,这是一个增加收入来源的渠道和手段,但是农民其真实收益增长却十分的缓慢,究竟土地流转如何做,才能让农民真正的得到好处?


土地流转怎么才能让农民真正的得到好处?


从现有的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看,农民可以从中获取的利益主要分为四类:一类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取得的一次性收入;二类是将耕地出租后取得的租金收入;三类是将土地入股后取得的分红收入;四类是土地规模化流转后,农民参与规模化经营取得的佣金收入。其中,除了第一类收入外,都属于较为长期、可持续的经济收入。从大多数的媒体报道看,农民通过规模化的土地流转,大都取得了较为满意的结果,获得了诸多实实在在的收益。


但是,在笔者走访调研中发现,虽然农村通过土地流转在整体上实现了经济收益的增长,但对于农民而言,其真实收益增长并不明显,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耕地出租的租金非常低。以笔者近期在西南某市农村所做调查为例,土地租金每年一般在几百元左右,其中基本农田租金为每亩500元/年,旱地每亩250元/年。对于这样的租金收入,若土地在流转之前属于闲置,那么对于农民而言确是增加了一笔额外的收入,但若在流转之前属于长期耕种的土地,那么租金的收入与耕种收入相比差别不大,甚至可能低于耕种收入。


二是土地租金固定。若按照正常的市场规律,土地租金应当随着市场的变化而变化,而根据城市中房地产出租的一般规则,租金往往是在租期内逐年递增,期间市场租金下跌造成的合同亏损风险由承租者自行承担。但是,农村土地出租并没有遵循和城市房地产市场一样的规则,在笔者走访调研的区县农民中,其收取的耕地出租的租金基本都是数年如一日的固定租金,这一城乡利益规则的倾斜最终受损的是农民利益,最终受益者则是流转农民土地的承包者。


三是土地流转对劳动力的内生消化并不乐观。在媒体报道中,我们常常见到某地土地流转后,当地农民均到流转完成后的农场打工工作,使当地农民有了流转收入和工作收入的双重收益,还不用舟车劳顿地外出。但在实地走访中我们发现,土地流转后对当地农民劳动力的内生消化的选择性倾向明显,如只要男性不要女性,只要年轻人不要中老年人等。另外,通过内生消化的工作收入也非常低,从走访调研的地区情况看,一般为50元一天,很显然,这在目前我国的社会经济环境下并不算高,而年轻人面对这一收入更是难以养家糊口。


土地流转政策的开放导致了各方面的算盘不一,利益不一,让真正的农民得不到实惠,相反一些企业却富了起来,但好消息是,有媒体对东方、琼海、海口等市调研了解到,新一轮土地流转正在推动品牌农业、现代农业的发展,之前部分地区土地流转中存在的“富企不富农”怪圈正在被打破。


让农民真正意义上的因为土地流转而得到实惠是现在土地流转的重点,真正的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这才是现在的重中之重,现在的关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