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厄瓜多尔《商报》报道,厄国会通过《农村土地和继承土地法》(简称土地法),该法案明确了农业部是协调和管理农业土地政策主体,是唯一有权对农业用地进行合法征收和再分配的部门,也是针对全国土地颁布拆迁令、协调处理征地纠纷的机构。该土地法案主要作用之一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厄瓜多尔人口稳定增长。
根据法律规定,属下列情形的农业土地将被国家征收:
1.连续两年以上未进行耕作的土地;
2.未满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的土地;
3.农业用地紧张情况下存在的私人大农场;
4.劳动力明显不足的土地。
5.具有科学研究价值的土地、土著社区居民土地、自然保护区土地、一定面积以下(亚马孙雨林100公顷、安第斯山区25公顷、沿海地区75公顷、加拉帕格斯群岛100公顷)的农民家族土地除外。
上述土地被政府征用后,将被移交至国家土地基金组织,该组织负责依据有关规定将土地重新分配给有意耕种的农民,从而实现土地的优化配置,提高农田的耕种效率,保证粮食安全。
然而,该项政策在国内引起了争议。厄国内农民组织认为,担心农民对自身土地的合法所有权受到侵犯,并提出农业部应建立协商机制,成立专门委员会,将农民、土著居民、各商会、地方政府等相关领域代表纳入其中,在征收土地前广泛征求意见。若有关部门不作出积极回应,农民组织将考虑采取相关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厄政府粮食安全委员会表示,对大农场的定义不可一概而论,需交由农业部,根据土地具体位置、生产条件、基础设施、作物类型等综合评估。而且,目前厄瓜多尔大部分土地仍然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对大农场做出限制是有必要的。
该法案经过长达39个月的审议最终获得通过。自通过之日起30天内,厄瓜多尔总统必须对法案做出最终审核。预计将在中国新年期间终审通过。
来源:驻厄瓜多尔经商参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