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私卖宅基地入狱

聚土网 2016-01-13 19:44
摘要:近日,周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村主任以集体名义私卖宅基地的案件。作为村委会主任的石某私卖宅基地,经法院审理以诈骗罪判处石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近日,周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村主任以集体名义私卖宅基地的案件。作为村委会主任的石某私卖宅基地,经法院审理以诈骗罪判处石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据了解,早在2013年1月,时任村委会主任的石某未经村委会集体研究同意,擅自以村委会名义卖给村民刘某和丁某两处宅基地,并私自分别收取对方6.4万元和2万元。但本身就违反法定程序,因此宅基地一直无法兑现,石某就以各种方式和借口来拖延时间,甚至避而不见,最终受害人无奈报警,警方于2015年8月在县城汽车站将石某抓获。


法院经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骗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石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后,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