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9日上午,江西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江西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各项准备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悉,江西省不动产登记工作总的目标是建成覆盖全省、权界清晰、有序对接、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制保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提高行政效能,更加便民利民,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总的时间要求是:“一年搭架子、两年规范化、三年信息化”,即:2015年全面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机构组建和窗口建设;2016年开展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提高规范化水平;2017年完成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和平台建设,实现数字化、信息化管理等工作。
今后,江西省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和抵押权等都要到不动产登记部门设立的窗口统一办理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从2014年起算,有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内,省农业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统一登记工作。过渡期后,改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在不动产登记窗口主要办理上述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和查封登记等。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江西省改革发展和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大局。省国土资源厅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县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负责、积极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顺利开展,更加方便企业和群众登记办证,更好地保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江西省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