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改革支持力度 推进国有林场林区改革

聚土网 2015-03-25 13:16
摘要:加大改革支持力度 推进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土地资源,林地流转,林权投资,林权贷款,耕地流转,林权市场
       《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日前正式印发。为深入了解《方案》和《意见》在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等方面作出的改革部署,《中国绿色时报》记者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进行了专访。
 
        记者: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全面启动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这项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连维良: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的总体目标,一是保护生态。明确生态功能定位,以保护土地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功能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护好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确保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加、生态功能持续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持续提高。二是保障民生。着力改善林地流转林场林区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积极发展替代产业,优化产业结构,拓宽职工就业渠道,妥善安置富余职工,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确保职工就业有着落、基本生活有保障。三是创新体制。理顺各方关系,实现政企事分开,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剥离国有林场和森工企业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办社会的职能,创新内部管理机制,完善国有林场和林权投资国有林区的社会管理体制和森林资源监管体制,转变发展方式,确保政府投入可持续、资源监管高效率、林场林区发展有后劲。
 
        在改革中,要把握四项基本原则。一是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实行最严格的林地林木管理制度,坚决守住而不能逾越森林资源保护这条红线。二是以人为本,维护稳定。重点解决好职工基本生活、社会保障林权贷款和富余人员安置等问题。按照“内部消化为主,多渠道解决就业”的原则妥善安置富余职工,不采取强制性买断方式,不搞一次性下岗分流。三是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充分考虑林场和林区的不同情况,充分考虑各地实际,探索不同的改革模式,不搞“一刀切”。四是地方负责,中央支持。各省级政府对改革工作负总责,中央加强领导和指导,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适当支持。
 
        记者:基础设施落后是长期以来制约国有林场林区发挥生态功能、改善林区民生的突出问题,在这次改革中国家会出台哪些有针对性的政策?
 
        连维良:多年来,广大林业职工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生态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和牺牲,但由于管理体制不顺、政策边缘化、政府保障不到位等原因,林业职工生活十分困难,民生福祉耕地流转没有与国家改革发展同步。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扶持三农的政策,也没有完全覆盖到林场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