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四个“严禁” 两个“坚决”----安徽严格土地流转用途管制,土地流转用途,农村土地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新闻
《意见》要求,要加强
土地流转用途管制,做到四个“严禁”,即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建设,严禁在流转农地上建设或变相建设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别墅、私人会所等,严禁占用
基本农田挖塘栽树及其他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严禁破坏、污染、圈占闲置
耕地和损毁农田基础设施;要强化监督检查,做到两个“坚决”,即坚决查处通过“以租代征”违法违规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坚决禁止擅自将耕地“非农化”。
《通知》强调,要利用规划和标准引导设施
农业发展,强化
设施农用地用途监管。采取措施保证
流转土地用于
农业生产,可以通过停发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办法遏制撂荒耕地行为。
《意见》指出,要稳定完善
农村土地承包关系。2016年底,建立健全省、市、县、乡互联互通的四级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管理应用平台;力争到 2016年底基本完成全省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任务。要规范引导
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对
流转期限3年以上、经营规模适度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奖补,稳步推进金寨等六县(市)农村
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试点;对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15倍、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应当给予重点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