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遂宁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贷款线路图公布,集体林权贷款,集体林权制度,林权交易,林权市场
敲定六项改革重点任务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近日联合印发《遂宁市完善和深化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开展
集体林权确权颁证“回头看”工作、建立规范的
林权管理制度、建立规范活跃的林权交易
市场体系、财政金融支持体系完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森林资源保护机制完善等六项重点任务。
根据规划,2016年底前,落实林权融资担保机构,解决
林权抵押贷款的担保和收储问题,全市开展森林资产评估咨询机构和资产评估中介机构达到2家以上;2017年底前,建立全市林权信息化管理综合平台,实现林权管理信息时实查询、更新,与
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实时互通共享;2020年前,建成GIS综合管理系统,实现数字地图管理林权。
开展集体林权确权颁证“回头看”工作,将其纳入
农村各类产权“多权同确”,统一安排部署,对错登、漏登、重登的进行核查纠错,对个别地方未落实到户的集体林权,全部落实到户。
建立规范的林权管理制度,市及各县(区)在2016年前明确落实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及人员,将林权登记管理整合到
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中,
林权纠纷调处机制全面建成。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建设林权管理信息系统。
建立规范活跃的
林权交易市场体系,依法规范林权交易行为,引导使用规范的
林权流转格式合同,进一步细化林权
流转程序,简化手续、降低交易费用;在现有
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基础上,推进林权流转平台建设,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信息发布、市场交易、政策咨询、合同鉴证等公益性服务;切实加强
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林权流转监督管理,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完善财政金融支持体系,对各县(区)确认生态区位重要的森林,县(区)政府可以划定森林保护小区或地方公益林,并由县(区)财政给予林权所有者不低于国家标准的生态效益补偿;创新
林权抵押贷款模式,完善地方财政涉林小额贴息政策和林权抵押融资收储基金。
培育和扶持一批
农民林业
专业合作社、
家庭林场、专业大户、涉林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林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不断创新,农民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规模逐步扩大,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
完善森林资源保护机制,
林权制度改革不得破坏森林资源,不得搞砍树分林,不能改变林地的性质;在赋予林权所有者更多财产权利的同时,坚持森林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制度;区划界定为公益林的,在不改变公益林性质和
所有权前提下,允许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林木经营权,用于发展
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但不能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公益林的采伐仅限于抚育间伐,以满足林权所有者生产生活用材的需求和培育森林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