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方案还加大了扶持政策,其中,加大对
土地流转和
规模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对
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至15倍、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给予重点扶持。对
农民合作社、
家庭农场、专业大户、
农业龙头企业等流转经营主体发展主导产业、
特色农业,且当年新增集中连片
流转土地100亩(含)以上的,给予优先承担涉农项目,新增
农业补贴向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另外,加强对规模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鼓励涉农金融机构把规模经营主体作为信贷支持的重点,落实用地等优惠政策。
为保障土地流转顺利进行,我市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搭建土地流转信息平台。
计划到2015年底,全市新增土地流转面积50万亩以上,总面积达到300万亩以上,占耕地总面积的比重达到30%以上;全市
农村土地流转面积的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