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乡镇单位大院,面积2.5亩,有平房六间、东边山墙可接盖两间,小西屋六间,别的都是空地,可任意建设,交通方便,东临莲海大道、直达五莲山、九仙山,南靠潮河街头大道,可以休闲入住,可以建设厂房,水电(包括动力电)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