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2011年、2012年、2013年三年时间在朝天区流转并办证林地共计8.04万亩,合同终止时间分别为2061年、2062年和2063年,截止2018年,林地剩余年限为43年的有5.89万亩,剩余44年的有2.04万亩,剩余45年的有0.11万亩,权属为个人林地,面积8.04万亩。林地权属清晰,林权维护较好。林区交通便利,开发基础条件极好。可进行以下利用: 1.林地条件较好,土壤肥厚,可以营造经果林或速生用材林。 2.地势相对平坦,交通便利,适合发展林下经济。 3.区域内栎类树种较多,可结合地方特色香菇木耳种植,发展特色产业,未来价值空间大。 若将其有机结合开发,必定能够获得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原则上要求整体一次性转让,若有特殊情况,可以考虑按村转让,该林地涉及 1个行政村,村均90亩。 价格面议。